具奏
词语
具奏,汉语词语,读音是jù zòu,意思为备文上奏,出处为《明熹宗实录》。
解释
备文上奏。
出处
1、《明熹宗实录》卷四十一:“天启三年十一月(二十日)丙子,兵部尚书赵彦言:……得旨:这所奏各款俱防边要务,切实可行,著督(孙承宗)抚(袁可立)镇道各官悉心整顿,毋得因循误事,其李倧暂署国事,著礼部即议妥具奏。”
2、《明史·朝鲜传》:“登州巡抚袁可立上言:‘珲果不道,宜听太妃具奏,以待中国更立。’疏留中。”
3、《清会典·吏部八·考功清吏司》:“京察之制,三品京堂由部开列事实具奏。”
4、清·陈康祺《郎潜纪闻》卷三:“康熙三十九年七月,内阁奉上谕:‘各省学道原不差遣翰林官员,嗣后各省学道宜将翰林官员一并差遣,尔等与翰林院会议具奏。’”
参考资料
具奏.汉典.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09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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