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2015年4月9日发布的方案
2015年4月9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就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圈定84项改革举措,为改革划定路线图和时间表。
推出意义
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公布以来,中央印发的首个专门领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的文件。值得关注的是,基于此前司改中触及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实施方案》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工作进度和成果要求,其中包括了社会各界尤为关注的法官检察官离职潮问题,《实施方案》明确:将从管理制度、保障体系等方面入手改革和完善,建立起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以留住人才。
具体要求
《实施方案》特别就司改中社会各界尤为关注的如何防范司法“打招呼”、如何留住司法人才、如何启动错案倒查问责、如何建立立案登记制、检察机关如何提起公益诉讼、审判权与执行权如何分离、社区矫正如何走向法治化以及如何推动法制教育8方面焦点问题进行详细部署分工。
其中,对社会各界尤为关注的法官检察官离职潮问题,《实施方案》明确,将从管理制度、保障体系等方面入手改革和完善,建立起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留住人才。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在接下来的改革中,将探索提起公益诉讼的条件、适用范围和程序,明确公益诉讼的参加人、案件管辖、举证责任分配,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还将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在总结人民法院内部审执分离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论证审判权与执行权外部分离的模式。此外,还将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管理体制、执行程序、矫正措施、法律责任,实现社区矫正制度化、法律化,建立监禁刑和非监禁刑相协调的刑罚执行体制,并在2015年推动制定社区矫正法。
最新修订时间:2021-01-22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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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推出意义
具体要求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