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田瑶族乡,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下辖乡,位于灵川县西北部,位东连接
九屋镇,西与临桂新区
宛田瑶族乡接壤,南临
公平乡,北与
龙胜各族自治县和平乡交界,距县城49千米,距桂林市中心65千米,总面积116.7平方千米。明朝时期,灵川县全县划分为4乡,辖区属甘泉乡。1986年1月,兰田瑶族乡成立。截至2017年末,兰田瑶族乡有1506户,总人口6189人,其中农业人口5907人,非农业人口303人,汉族人口2372人,少数民族人口3938人(含瑶、壮、回等民族),截至2019年末,下辖3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兰田街上。
建置沿革
明朝时期,灵川县全县划分为4乡,辖区属甘泉乡。
清朝年间,废乡设都,全县划分为7个都,辖区属六都;清宣统二年(1910年)废都设区,全县划分为7个区,辖区属六区,治所九屋圩。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全县调整为东北区、西北区、南区3个行政区,辖区属西北区,治所始设枣木圩,后迁至潭下圩,在九屋圩设立办事处;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撤区设乡,辖区称西江乡,乡公所驻蓝田堡;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7月,西江乡与祠堂乡合并,称两江乡,乡公所驻透田保。
1949年11月22日,灵川县解放,同年12月,灵川县废乡设区,全县划分为8个区,辖区属九屋区,区机关驻九屋圩。
1951年8月,改称第五区。
1954年6月,灵川县撤销并入临桂县,辖区称临桂县九屋区,排列第十四区。
1957年12月,撤区设乡,在辖区成立兰田乡,机关驻兰田堡。
1958年9月,成立人民公社时,兰田乡撤销,并入九屋人民公社。
1959年3月,从九屋人民公社析出,成立兰田人民公社,机关驻兰田堡。
1962年3月27日,国务院批复并公布重新恢复灵川县建制,辖区属灵川县;是年8月,撤销公社恢复区建制,辖区改称兰田区。
1963年4月,兰田区撤销,并人九屋区。
1966年5月,撤区,恢复人民公社体制,与此同时,九屋人民公社的兰田、南坳、两合、青狮潭、三合5个生产大队析出,组建青狮潭人民公社,辖区属青狮潭人民公社。
1984年10月,废止人民公社体制,改称乡,辖区属青狮潭乡。
1986年1月,兰田、两合、南坳3个行政村从青狮潭乡析出,成立兰田瑶族乡,辖区称兰田瑶族乡,乡人民政府驻兰田圩。
行政区划
截至2019年末,兰田瑶族乡下辖兰田村、两合村、南坳村3个行政村,共75个自然村,乡政府驻兰田街上。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九屋镇,西与临桂新区
宛田瑶族乡接壤,南临
公平乡,北与
龙胜各族自治县和平乡交界,距县城49千米,距桂林市中心65千米,总面积116.7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兰田瑶族乡以山陵为主,境内山高岭叠,96%的面积为山地,东北部城墙界主峰锅底塘顶海拔1722米,为全县最高山峰。
气候
兰田瑶族乡年均日照时间1430小时,冬暖夏凉,昼夜温差大,年均气温18°C,年均降水量2450毫米,为青狮潭暴雨中心区,是灵川县降雨量最多的山区,且连续降雨时间长。
自然资源
兰田瑶族乡矿藏有
赤铁矿、
金矿和
方铅矿;森林覆盖率93.6%;其中耕地面积6957亩。
人口
截至2017年末,兰田瑶族乡有1506户,总人口6189人,其中农业人口5907人,非农业人口303人,汉族人口2372人,少数民族人口3938人(含瑶、壮、回),62.4%,其中瑶族人口2107人,占33.4%,壮族人口1179人,占28.2%;兰田村是青狮潭库区移民安置点之一,共有大中型水库移民450户,1876人,主要分布在兰田瑶族乡兰田村行政村。
经济
2017年,兰田瑶族乡完成工业总产值1.8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2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81亿元,财政收入完成327万元。
2018年,兰田瑶族乡有工业企业11个,规模以上1个。
交通运输
兰田瑶族乡3个行政村均有公路相通,自然村通机耕道达94%,集镇道路硬化率达100%。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截至2005年末,兰田瑶族乡有民族学校(九年一贯制)1所,小学1所,小学教学点6处,教职工59人,在校生429人,适龄儿童入学率100%。
文化事业
截至2005年末,兰田瑶族乡有乡文化
广播电视站1个。全乡有舞狮队、锁呐队、彩调队等民间业余文艺演出队8支,约130多人;电子阅览室1处。
体育事业
截至2005年末,兰田瑶族乡有篮球场9个。
医疗卫生
截至2005年末,兰田瑶族乡有乡卫生院1所,医护人员9人,开放病床16张;村级卫生室3个。
社会保障
2017年,兰田瑶族乡城乡居民参保总人数为4216人,正常参保缴费人数为2697人。已领取待遇人员为1096人,已签订委托代缴(扣)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费三方协议书3969份。全年新参保人员为44人,发放社保卡4000张。对29个领取企业保险人员进行人脸识别资格认证和对人脸建模并认证工作;对全乡1096个领取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进行手机APP人脸识别认证工作,至12月底,完成认证100%。
2017年,兰田瑶族乡民政救济对象37户103人,发放救济棉被20床,衣服115件(套)发放救济大米300千克。全乡共有177位80岁以上老人享受每月50—100元的长寿补贴。有25名都领到优抚金,52位五保老人(孤儿)每人每月生活费达到了209元,粮食每人每月15千克,安排了3位五保老人到敬老院入住,全乡共有农村低保户118户429人,城镇低保户6户11人,都能及时兑现了低保金。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0%,发放率达100%,新农合参保率达97%以上。
精准扶贫
2017年,兰田瑶族乡对全乡19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结对帮扶,通过“一户一册一卡”进行精准帮扶。完成脱贫33户123人。发放产业帮扶资金36.2万元,受益农户181户;发展扶贫特色种植产业2396.7亩、特色养殖1215羽;10名学生获得“
雨露计划”补助资金3.4万元;共61户获得
小额贴息贷款,发放贷款金额为192.1万元;硬化道路2.94千米。至2017年年底,全乡有贫困户197户,贫困人口712人,有贫困村2个。
历史文化
民族历史
瑶族:兰田境内瑶族有
盘瑶、
红瑶两支,主要居住在兰田南坳、两合。赵姓盘瑶,明末清初从广东韶州府乐昌县海洋坪转昭平、临桂、兴安等处迁来灵川住兰田堡,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进入兰田乡南坳深潭王。俗称海洋坪盘瑶。盘、邓两姓,据其族谱记载,祖籍同为广东韶州府乐昌县,于明景泰年间迁至兴安犀牛望月地居住,尔后又迁灵川、临桂等地。红瑶人口不足100人,明末从龙胜潘内附近的孟子寨迁来兰田两合三仙洞,后迁至上板垒界定居。据传盘瑶先祖为盘瓠(hù),乃东周周平之神犬。因平高丽国国王耶律镜谟造反有功,被周平王招为驸马,册封领地江东会稽山(南京),生六男六女,周平王钦赐盘、赵、沈、冯、李、邓、包、周、郑、胡、雷、彭十二姓。并下发《过山黄榜》允许十二姓盘瑶见官不下跪,过渡不开钱,耕山不纳税。解放前瑶族人民的地位十分低下,元朝至元元年(1335年)兰田、米落一带瑶民被广西宣慰史兼元帅章伯颜率兵镇压“斩首三千级”。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灵川知县楼俨利用“堡丁、僮丁、瑶丁”为前锋镇压廖三义军。清代官府强行“风俗改良”,强命瑶民改装易服,凡有穿瑶族服装者一律捉拿关押,强迫剃头,强行同化。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暴发桂北瑶民起义。现兰田南坳的下黄皮江,为起义的中心点之一。邓广明被封为大元帅在黄皮江设坛拜神招兵。起义失败后,官府在龙胜、兴安、全州等地将义军杀害,并强命瑶民“改土归流”,规定村、甲长不得由瑶人担任。国民政府借瑶民“放蛊”为名,联合灵川、龙胜、义宁、兴安四县联团镇压。并刻“告示碑”于兰田二十四田村(尚存)。解放前,被遭活埋的瑶胞多人,直到1956年以前冷水涔、东良、深潭还有借禁“放蛊”活埋人的事件发生。后人民政府将操纵、组织者逮捕法办,方得以制止。
盘瑶是瑶族的一个支系,兰田当地人也称“盘头平红瑶”,因其用数尺花纹带盘结成美丽的头妆而得名。兰田“盘瑶”主要居住在南坳、两合,人口约两千人。婚嫁以入赘为主,一般不与外族通婚。兰田盘瑶结婚要举行盛重仪式,一般要连续三天三夜。女可嫁男家,男也可上女家,女婿与儿子一样看待。如举行婚礼仪式时,办喜酒是娶家举办,嫁方可不用操办。嫁方的父母、亲兄弟、姐妹、叔伯均可到娶家一起喝喜酒,两方亲家同饮“连心酒”也叫“连台酒”,表示两家团结友爱,另外祝贺夫妇和谐、白头到老。还有一条,洞房花烛头一晚,新房新床留给“送嫁”的父母住宿,以示孝敬老人。新郎、新娘要伴客人唱歌或聊天到天明。在这婚俗中,瑶族婚礼唢呐是全过程的指挥信号,这唢呐曲共有13条,如“迎宾”、“送客”、“入户”、“入门”、“坐席”、“上菜”……等过程均由唢呐曲为号。这是民间音乐的瑰宝。可是至今还没有用“简谱”或“五线谱”注释成曲谱。
红瑶是瑶族的一个支系,红瑶因其妇女穿自己纺织的红衣衫,故称红瑶。每年农历三月十五是红瑶同胞的红衣节,红瑶男女老少身着节日盛装,肩担自己生产的土特产品,成群结队来到街道集中点举行节日盛会,交换一年所需的生活用品和
农业生产资料用品,未婚青年则在这一天借机唱山歌、吹木叶,以优雅的情歌来相约幽会意中人。红瑶同胞能歌善舞,民间文艺有对山歌、跳长鼓舞、比长发、评寨花等,民间体育活动有顶竹杠、拉山拔河、打旗公等。现在,兰田红瑶同胞人口比较少,而且居住分散,在红瑶中举行红衣节氛围难以营造,所以该节现在兰田瑶族乡基本不再举办。
壮族:据兰田街《韦陈侯黄始祖历史》载:“韦姓始祖韦万教、韦公祐原籍广西庆远府南丹州思恩县金兰乡”。明洪武年间(1368年—1398年)奉命参加镇守容县,成化四年(1468年)调守灵川县蓝田马鞍隘镇压红苗反抗斗争,后定居于公平、蓝田、九屋一带。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被官府强令镇压廖三(壮族)为首的义军,而后籍居至今。风俗与当地汉人差别不大。男女挽髻,缘乡青衣,住木茅屋,种粟、芋、豆、薯或养蜜、刳瓢为生,性情骁勇,勤劳、刚毅。民国初年,妇女衣着仍绣有花边,男子多扎三角脚绑。以耕种田地为主,生产稻谷、豆麦杂粮,兼做竹、木、柴生意。有本民族语言,与广西各地壮语大同小异。另通晓桂林话和当地土话(桂北平话)。
民族服饰
瑶族妇女善于刺绣,喜在袖口、裤沿、衣襟的颈部至胸前绣花或印染图案。头帕、绣衣、绑腿、绣裙、腰带和银饰是瑶族妇女服饰的六大看点。男子则喜欢青布包头,穿无领对襟长袖衣,下着大裤脚长裤。由于瑶汉民族的融合,当前穿着瑶族服饰的人很罕见,只有在两合村委的上黄皮江、南坳村委的冷水涔、东良、深潭等少数村寨上了年纪的老人才保存有。
民族风俗
瑶族人民热情好客,凡是进入瑶家的客人,都会受到尊重和热情款待。到瑶家做客,还要懂得当地的禁忌,否则会引起主人的反感。这些禁忌主要是:忌用脚踏火炉撑架;忌在火炉里烧有字的纸张;进入瑶家忌穿白鞋和戴白帽,因为象征丧事;忌坐门槛。崇拜盘王的瑶族普遍禁食狗肉,因为传说瑶族的先祖盘瓠是一条五色龙犬。婚俗方面,对歌是长期流行在瑶族社会中的一种自由婚姻形式,因而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便逐渐形成了一些共同遵守的规则。
瑶族的山歌来源于生产生活,形式简明,内容丰富多彩,随口即唱,在节庆或红喜事,兰田瑶族男女都会唱起欢快的山歌;目前,兰田有8支吹打乐队,每逢红白喜事都要请上乐队吹奏一番;瑶族的
长鼓舞、
铜鼓舞、
草龙舞喜庆热烈,与狩猎、农事和祭祀等有着密切关系,自从上世纪60年代初,兰田瑶民跳过长鼓舞、舞过龙,至今已近半个世纪没有跳过长鼓舞、舞过龙。
兰田瑶族乡境内自明代以来陆续迁入瑶族、壮族、汉族等民族,各少数民族人民在日常生活和劳动过程中保存许多古朴、独特的民间文化,除了与汉族一样过
春节、
中秋节、
重阳节、
清明节等节日外,还有许多奇特的节日。
正月二十日,瑶族禁忌大声喧哗、砍树或者发出大响声的劳作等,以免招来风吹倒房屋和损坏庄稼;农历四月八,备鱼肉、蒸黑、红、黄色糯米饭,俗称“牛节”;农历五月十四(十五),上板垒界村平地瑶视之仅次于春节的传统节日,十四日,嫁后女儿或上门子均挑鸭或鸡回家,还请“老庚”(同年),十五日村寨杀猪祭“盘古庙”;农历六月六尝新节,由户主携糯饭、粽子、鸡、鱼、肉等至田边祭五谷神,插草标,瑶族称“供田节、
虫王节”,壮族取禾胎、玉米蒸粑敬祖先后全家分尝;还保留着唱贺郎歌的习俗。
禁风节:每年农历正月二十日是兰田乡瑶族的传统节日,传说远古时,风神发怒,村寨受灾。有神仙指点众人,正月二十日禁声禁风,祭祀风神,果然灵验,这一天便成了禁风节。节前傍晚,家家户户都要跑到自己的田边、地头、园里和屋前宅后、村子旁边的石头或高坡,用石头压上一个用稻草扎成的草标,这草标打结也很讲究,要成三角梯形,每个角点,都要有一个标节。各处打草标压好后,才能回家吃晚饭,这叫做压风。治风这天,禁止一切声音,烧火不能用任何东西煽火,灶塘起火不能用吹火筒。不能在屋外晾晒衣服,也不能挑柴草。他们认为这样就不会惊起任何的风声和动静,祈求这一年的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六月六:六月六尝新节,又称“晒衣节、供田节、虫王节”。“六月六,看谷秀”。农历六月已异常炎热,庄稼长势正旺,已是含胎抽穗之时,农家要观察长势,以卜丰欠。是日,家家户户包粽子,杀鸡杀鸭,富有的杀猪宰羊,进行集会,宰牲、设供、焚香、敬纸,在农田、庭院里焚香祭祀,祈求上天保护,五谷丰登。
风景名胜
兰田瑶族乡风景名胜主要有板垒界梯田、西洲壮寨渔猎风光、仙女沟瀑布、龙潭瀑布、西江山庄、江洲坪万亩草场等。
地方特产
兰田瑶族乡主要土特产品有
野生香菇、
冬笋、鱼仔干、
罗汉果、
辣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