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律六吕
古代乐律学名词
六律六吕,古乐的十二调,古代乐律学名词,是古代的定音方法。六律指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六吕指大吕、应钟、南吕林钟、仲吕、夹钟。
释义
“律吕”的有关名词及解释如下:
十二律 六律六吕的总称。
黄钟为首,按半音关系从长到短排列。十二律名,本义已不可考。先秦文献中州鸠所作解释,出于礼乐思想的道德规范,未曾论及本源;后世因之而穿凿附会者无一可取。十二律的绝对音高,因历代黄钟律音高标准之不同而随之上下。对不同律制而言,上列十二律名的精确音高关系一般仅指三分损益关系的前十二律,称为十二正律。有时,亦用作兼含变律在内的“律位”名称(见宫调琴律)。
六律 伶州鸠论律中,仅称单数各律为“六”。“六律”始见于汉代出现的《周礼·春官》。其他先秦典籍中如《国语》史伯论乐中所记西周末六律概念,《左传》昭公二十年、昭公二十五年论五声,皆可解释为六声音阶,而非六个阳律的涵义。音乐中的六律,定音器(竹管)。共有十二个,古书所说的六律,通常是就阴阳各六的十二律而言的. 六律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律制,古乐的十二调。十二调是按照乐音的长短的标准,把乐音分为六律和六合。合称为十二律。从长音算起,十二个音阶中,排列奇数的六个调叫律,排列成偶数叫吕。
六吕、六间 州鸠称为六间之双数各律,汉以后称为六吕。先秦《曾侯乙磬铭》称为“间音”者另有涵义,指音(即变音)而不指律。但其“间”字本义仍与“六间”无异,六吕即六律之间的律。
出处
古书上常常拿五声或五音和六律并举。例如《吕氏春秋·察传》说:“夔於是正六律,和五声。”《孟子·离娄上》说:“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可见“律”和“音”的概念不同。“律”本指用来定音的竹管。蔡邕《月令章句》:“截竹为管谓之律。”(後世改为铜制)旧说古人用十二个长度不同的律管吹出十二个长度不同的标准音,以确定乐音的长短,因此就称这十二个标准音为十二律。十二律的名称按从长到短的次序排列是:黄锺、大吕太簇、夹锺、姑洗、中吕、蕤宾、林锺、夷则南吕、无射、应锺。十二律各有固定的音,如下:
(1)黄钟(2)大吕(3)太簇(4)夹锺(5)姑洗(6)中吕(7)蕤宾(8)林钟(9)夷则(10)南吕(11)无射(12)应锺
十二律分为阴阳两类:奇数六律为阳律,叫做“六律”;偶数六律为阴律,叫做“六吕”。合称为六律六吕,简称律吕。古书上所说的六律,通常都是包括阴阳各六的十二律而言的。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31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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