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现役部队是曾列入武警序列由公安部门管理的部队,包括公安消防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部队)、公安边防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边防部队)、公安警卫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
历史沿革
2018年,根据《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现役部队改制,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
2019年1月1日,全国公安边防、警卫部队转改官兵集体换装入警,加上此前已经退出现役的公安消防部队,三大公安现役部队全部完成改制。
任务描述
公安消防部队主要担负防火灭火、非暴力意外事件中救援民众的任务。消防部队由公安部消防局管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有公安消防总队(公安消防局)。
公安边防部队主要担负边境检查、边境治安管理和部分地段的边界巡逻、打击
偷渡以及海上缉私。边防部队由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管理,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西藏、甘肃、新疆、青海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有公安边防总队(公安边防局)。
公安警卫部队主要担负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市主要领导及重要来访外宾警卫任务。警卫部队由
公安部警卫局管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公安厅(局)设有警卫处。
部队详解
公安消防部队
公安消防部队(公安消防部队是公安现役部队的三个警种之一,公安现役部队列入
武装警察序列,所以公安消防部队也叫“
武警消防部队”)受公安部直接领导、接受武警总部的
军事训练指导。公安消防部队是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的组成部分,是在公安机关领导下同火灾作斗争的一支实行军事化管理的部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三大条令和兵役制度,纳入武警序列。实行公安机关领导,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公安消防保卫任务和应付突发事件的双重职能,新《
消防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消防部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消防部队人员配额为国家兵役编制,人员工资服装生活费由
国防经费支出,所需消防车辆及装备器材等消防业务经费由所在
地方财政开支。
公安消防部队管理机构的设置是:公安部设消防局;各省、市、自治区设武警消防总队,总队下设司、政、后、防4个部门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地(市、州、盟)设武警消防支队;县(市、旗)设消防大队下辖各中队,同时又是各级公安机关的业务机构。
公安边防部队
公安边防部队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安边防部队是公安现役部队的三个警种之一,公安现役部队列入
武装警察序列,所以公安边防部队也叫“武警
边防部队”)受公安部直接领导、接受武警总部的
军事训练指导。一般以驻在对外口岸的边防检查站,驻在边境的县边防大队(工作站)和边境乡、镇、街道的
边防派出所形式出现(国内驻在机场、码头的边防检查站,海警部队和大队、检查站以上的公安边防部队机关不做讨论)。其工作范围涵盖基层公安机关的一切职能,包括驻在地居民的户籍、治安管理,
刑事案件管理,享有拘留权、侦查权、讯问权、传唤权、搜查权等。此外还享有边防部门的专有管理权,包括口岸出入境人员的证件检查,出入境违法违禁物品查验,口岸所属边境线的武装巡查,保护界标、
界碑等,以及管理、惩治涉及上述范畴内的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如偷渡,携带毒品、违禁品,破坏边境标志、违反边境治安规定等)。
公安部设边防管理局,负责对全国公安边防部队的统一组织、指挥、管理,下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
公安警卫部队
公安警卫部队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警卫部队是公安现役部队的三个警种之一,公安现役部队列入武装警察序列,也叫“武警警卫部队”)直接隶属于公安部,由
公安部警卫局(公安部八局)、公安厅/直辖市公安局警卫局(武警XX省/市警卫局)和市公安局/直辖市城区公安分局警卫处(武警XX市/区警卫处)组成,各级部队由上级部队和上级公安机关共同管理,比如省厅警卫局由部八局和省厅共同管理。
公安部八局负责“
四副两高”的警卫工作,省厅警卫局和警卫处负责当地领导人和重要来宾的警卫工作。
说明,虽然公安现役部队名义上属于武警,但实际上他们只是使用武警编制、接受武警在军事和政治等方面的工作指导而已,两者之间是没有任何隶属关系的。
集体转制
根据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现役部队将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转制。
公安边防部队改制。公安边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 公安边防部队转到地方后,成建制划归公安机关,并结合新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进行适当调整整合。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 (2018年12月25日完成转制,2019年1月1日完成换装)
公安消防部队改制。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 公安消防部队转到地方后,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2018年10月10日完成转制,同年11月9日完成换装)
公安警卫部队改制。公安警卫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 公安警卫部队转到地方后,警卫局(处)由同级公安机关管理的体制不变,承担规定的警卫任务,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2018年12月25日完成转制,2019年1月1日完成换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