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2003年,国家林业局在不同沙化类型区遴选了一批典型地区,启动实施了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后来,多次增加了名单。配合的是“
全国防沙治沙规划”。
为进一步推进防沙治沙工作,2003年,国家林业局在不同沙化类型区遴选了一批典型地区,启动实施了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旨在深入探索和实践不同沙化类型区防沙治沙政策机制、技术模式、产业发展和管理体制,为推进防沙治沙工作探路示范,加快改善重点沙区生态状况,带动全国防沙治沙事业走上质量与效益兼顾、生态与经济共赢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截至目前,国家林业局已先后批准建立46个示范区,其中跨区域示范区2个,省级示范区1个,地级示范区8个,县级示范区35个,涉及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59个县(市、区、团场),涵盖了《全国防沙治沙规划》中确定的5种沙化土地类型区。
“十一五”以来,为切实推进示范区建设,国家林业局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3.13亿元,专门用于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累计下达造林任务169万亩,在政策机制、技术模式、产业发展和管理体制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增强了地方各级政府防沙治沙的责任意识,提高了地方政府对防沙治沙工作的重视程度;探索推广了一系列防治模式,提升了防沙治沙的整体水平;激发了社会各界参与防沙治沙的积极性,促进了各种生产要素向沙区聚集;加快了区域生态改善,促进了沙区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