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于1998年12月,前身叫
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013年12月将“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更名为“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1998年12月,为适应
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成立
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指导委员会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领导下的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专家指导和咨询组织。其主要职责是:指导、协调全国工程硕士教育活动,监督工程硕士教育质量,推动工程硕士教育与企业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联系与协作,指导开展工程硕士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继第一、二、三届教育指导委员会后,2013年12月成立了第四届教育指导委员会,同时将“
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更名为“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38名,现任清华大学校长邱勇院士任主任委员。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在
清华大学。
教育指导委员会通过调查研究、实地考察、咨询指导等方式,积极发挥专家作用,为推进工程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全面、可持续性发展献计献策。实践证明,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不仅对我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而且对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标志着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