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俄罗斯苏维埃代表大会是1917年至1938年
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构,1938年改称俄罗斯最高苏维埃(隶属于
苏联最高苏维埃)。根据1918年
苏俄宪法中的规定,全俄代表大会应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后改称
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为
苏维埃俄国的
国家元首。
十月革命后,
列宁提出“一切权力归
苏维埃”的口号,苏维埃成了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苏维埃体制成为
议行合一的政体。
1918年俄联邦宪法首次从法律上确立了苏维埃体制,即全俄罗斯苏维埃代表大会(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州、省、县、乡苏维埃代表大会;市、村、镇苏维埃。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是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最高行政机关是
人民委员会(政府);
人民委员会对全俄苏维埃大会及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