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古典小说《
水浒传》中的人物。
一百单八将之一,绰号“
催命判官”。
江州人氏,在揭阳岭开黑店为生,与
李俊同为当地一霸。后参与营救宋江,大闹江州,是白龙庙二十九英雄之一。
李立是江州人氏,在揭阳岭经营一家酒店,常用蒙汗药麻倒客人,继而谋财害命,人称催命判官。他和混江龙李俊同霸揭阳岭,与揭阳镇的
穆弘兄弟、浔阳江的
张横兄弟合称揭阳三霸。
宋江刺配江州时,途经揭阳岭。李俊听闻消息,便在岭下等候,却与宋江错过。宋江在李立的酒店里吃酒,被李立用蒙汗药麻翻,险遭杀害。李俊等不到宋江,便返回岭上寻找李立,恰遇李立要宰杀宋江,便将宋江救下。李立将宋江救醒后,提议让宋江留在揭阳岭,却被宋江拒绝。
宋江在江州题反诗,遭
黄文炳告发,与
戴宗被判斩首,却被
李逵以及梁山泊十七位头领劫法场救出。李立与李俊、张横、穆弘等九人也驾船赶赴江州,要劫牢搭救宋江,却在江边白龙庙与宋江等人相遇,一行二十九人便在白龙庙聚会。大闹
无为军后,李立随宋江入伙梁山。
征讨方腊时,李立随
孙新、
顾大嫂由小路摸上
独松关,在关上放火,惊走贼军,并与
汤隆合擒守将
蒋印。清溪之战中,李立身受重伤,医治不痊而死。后追封义节郎。
李立其人不见于《
大宋宣和遗事》、《
宋江三十六人赞》以及
元杂剧水浒戏等早期水浒故事和文学,应属于小说《水浒传》的创造。
判官是唐宋所设官名,为地方长官主要僚属。旧说阴曹地府的
阎王也设有
判官多名,其中掌生死簿判官为首席判官。元明杂剧平话通常认为唐滏阳令崔钰“没为神,主幽冥”,“催命判官”之称或由此而来。
李立在原著中出场不多,形象较为模糊,因此很少被历代名家所点评。画家
牛牧野对李立曾有赞词一首:“政之不宣,民之不宁。揭阳岭上,肆意纵行。”
现代读者多认为,李立所开设的黑店,雁过拔毛,唯利是图,毫无底线,比之奉行“三不准原则”的
孙二娘黑店更加黑暗。甚至有观点认为他“红丝虎眼睁圆”的相貌是吃人后遗症,将他视为食人魔君。
俞万春的《
荡寇志》中,李立随吴用守二关,放下千斤重闸,打算砸死官军,却被任森托住。他上前挑战任森,结果被任森擒获,监禁于曹州府。后押赴京城,凌迟处死。
程善之的《残水浒》中,李立在梁山失陷后随宋江逃亡,企图北投
金国,路经海州时被张叔夜擒获,递解京师,打入大牢。
巴孤的《
贼三国》中,李立奉吴用之命围困即墨,却被魏军援军冲入寨中。他独挡
邓艾、
夏侯霸、
臧霸三将,交战仅数合便被夏侯霸一刀斩于马下。
而在
褚同庆重撰的《
水浒新传》中,李立原是曹州渔民,曾到登州做飘洋生意,与李俊是亲生兄弟。他在梁山排第三十四位,星号天悍星,担任水军正将,把守右泊子水寨。后因不满宋江的招安政策,随
项充离开梁山,飘扬出海,最终与李俊、
陶宗旺在暹罗国附近的安乐岛定居。
传统
京剧《揭阳岭》中,有李立这一角色,形象与原著中并无太大不同。
扬州评话王派水浒《宋十回》中,李立曾有出场。他赠送宋江程仪,穷得要向手下孩子借钱,因为不够给二公差的还是空心纸封子,结果被
童威、
童猛教训了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