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语弃市
汉语成语
偶语弃市,汉语成语,拼音是ǒu yǔ qì shì,意思是指在封建暴政下,人们相聚谈话就会被杀害。出自《史记·秦始皇本纪》。
成语注释
偶语:二人相对私语;弃市:古刑罚,将犯人处死后将尸体暴露于街头示众。
成语出处
《史记·秦始皇本纪》:“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
成语用法
作宾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示例
一时期新疆变成了一个
偶语弃市
,到处监狱的恐怖世界。 ★陶菊隐《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
》第八十章注
成语故事
秦始皇34年,秦始皇采用丞相李斯的意见,把上书分封的淳于越看成私家学诽谤朝政,下令将《秦纪》以外的史书全部上交焚毁,禁止人们谈论《诗经》《尚书》等,如果偶尔有人谈论的话,就立即处死并暴尸示众,制造
焚书坑儒
的惨案。
参考资料
偶语弃市
.汉辞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6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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