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氨敏”是“倍氨敏”深度水解蛋白无乳糖配方粉的简称,是湖南唯乐可健康有限公司委托
天津市德恒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固体蛋白饮料。
“倍氨敏”固体饮料生产方为
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官方客服表示,“倍氨敏”产品已在2019年年中停产,公司已经介入调查。对于产品种类和适用人群,客服称,“倍氨敏”是普通食品,普通人群均可以食用,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固体饮料标准)。
2020年5月18日,记者从永兴县“蛋白固体饮料”事件联合调查组获悉,经调查核实,“倍氨敏”是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委托
天津市德恒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蛋白固体饮料,涉事产品均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并附有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出具的监督抽查检验合格报告。
2020年5月12日,湖南郴州永兴县针对母婴店以蛋白固体饮料冒充婴幼儿奶粉销售一事展开调查。此前有婴幼儿家长反应,孩子
营养不良被诊断为佝偻病,有的甚至出现“大头娃娃”特征。家长们称他们在永兴爱婴坊母婴店购买过“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该店店员称“倍氨敏”“等同”于婴幼儿奶粉。家长们发现孩子异常于同龄人,去医院检查诊断为发育迟缓。
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8月14日,湖南省永兴县母婴用品连锁店“某婴坊”、“妈咪某婴坊”从湖南唯宝商贸公司购进“倍氨敏”固体蛋白饮料1086罐,该连锁店经营者明知婴幼儿食用特殊医学用途奶粉需明确标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类别和适用人群,仍在11家连锁店通过宣传海报、导购当面推销等方式夸大功效,对外宣称“倍氨敏奶粉适合过敏体质宝宝”,误导家长将其当作特殊用途奶粉购买喂食给过敏体质宝宝。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线索逐级交办至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检察院。5月19日,永兴县检察院对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依法履职行为予以立案。永兴县检察院经调查后于5月28日向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查处“某婴坊”“妈咪某婴坊”的违法销售行为;依法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的婴幼儿奶粉经营者的经营活动依法监管,确保市场交易合法有序。
收到检察建议后,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婴坊”“妈咪某婴坊”经营者作出行政处罚,顶格罚款200万元,将涉事产品委托生产商唯乐可公司、代理销售商唯宝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移送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另案查处,对生产商德恒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移送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并对涉及“倍氨敏”投诉的63名消费者进行调处,由经营者按照“退一赔三”的标准进行赔偿,已赔偿1029940.58元。
根据
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属于特殊食品,在我国实行严格注册管理和出厂批批检验,质量安全有保障。消费者选购婴幼儿食品,要注意查看标签标识,选购合适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