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
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侵权损害赔偿是一种适用最为普通、经常的
民事责任方式。由于其涉及的内容较为庞杂,所以我们可以说,损害赔偿又是一种
法律制度,它是由赔偿原则、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各项
制度构成的一个制度体系。
在各种责任形式中,
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
人身权或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前提。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既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为前提。
在其他责任形式中,
侵权行为人不存在向受害人给付金钱的问题;即使以实物财产赔付,该财产也应属于侵权行为人所有。而在
返还财产的责任形式中,
侵权人向受害人返还的财产本来就属于受害人所有或管理。
其他形式的责任,在实际承担时较为简单,易于操作。而损害赔偿责任在实际承担时却较为复杂,通常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比如,要考虑到赔偿的范围、赔偿数额的计算、侵权人和受害人的经济状况,在故意侵权中,还要考虑到
惩罚性赔偿,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