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兰县教育局是
依兰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现任局长是张振宇。
领导班子
赵晓明 局长
陈凯文 副书记 分管党群、德育、干训、师训工作。
刘青义 副局长 负责常务、安全、信访、基建办、依法治教和包校助学工作。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
国家和省、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起草有关教育方面的县政府
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编制并实施全县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组织
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三)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民族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的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改革工作。
(四)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和校长资格认定工作;参与制定全县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教师培训、奖励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学生资助的方针和有关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及国家、省、市、县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统筹管理全县教育捐资;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县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调整工作;负责学校基建、校舍、校产及教育用地的监督管理;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七)负责全县中小学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县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
(八)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九)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
(十)负责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工作,指导依法治教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中小学教育工作;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县教育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局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印信保管使用;负责史志、年鉴、大事纪、文件汇编等工作;负责公共关系、提案和议案办复、信访、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和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保卫干部安全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置重大
突发公共事件和处理教育系统重大安全事故。
(二)财务审计股
负责本系统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学生资助的方针和有关政策;负责助学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指导全县教育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和财务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及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统筹管理全县教育捐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事业性收费政策;负责管理教育事业性收费;负责教育专项资金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拟定教育系统各学校网点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管理教育基本建设计划及教育专项计划;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三)基础教育股
承担普通高中教育、
义务教育、幼儿教育、
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历认定和高中学籍管理工作;制定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幼儿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基本教学文件;指导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民族教育、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规划、组织、指导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校、幼儿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课程改革;拟订全县中小学校年度招生计划。
(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
依法对社会力量举办学历教育机构进行管理,负责职业高中毕业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县民办非学历学校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五)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
负责全县各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订全县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规划及具体要求,检查、指导、监督学校贯彻执行情况;负责主办县级和承办市级以上教育系统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负责对体育特长生的认定。
(六)人事股
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工作;协助县有关部门审核全县中小学校编制;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参与制定全县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教师培训、奖励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教师队伍继续教育规划、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职称评定申报工作;负责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教师继续教育教材建设和管理。
(七)党群工作办公室
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教育系统群团等方面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教育形态行风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各学校的德育、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学生社会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