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首伦(1926.12~2013.09.26 ),男,辽宁省
海城市人。
中国共产党党员,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黑龙江省第六届、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中共第五届、六届黑龙江省委委员,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44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1945年11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1993年12月
离休。2013年9月26日,何首伦同志因病在中国黑龙江省
哈尔滨逝世,享年87岁。
1944年6月参加工作.
建国前历任
抗日军政大学学员、太行七军分区政治部敌工科干事、哈尔滨市保安总队、哈西军分区科长、黑龙江省供销社科长。
1985年4月29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厅字【1985】139号)《关于修建
辽沈战役纪念馆的批复》,同意在
锦州修建辽沈战役纪念馆(新馆)。
1985年7月11日中共中央委员、
沈阳军区政委
刘振华,中共辽宁省委第一书记郭峰、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左琨在锦州主持召开了辽沈战役纪念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了建馆的指导思想和纪念馆的设计方案,以及领导工作机构、资金筹措等问题。会议决定成立辽沈战役纪念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何首伦同志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协助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振华同志开展辽沈战役纪念馆筹建准备工作,为辽沈战役纪念馆前期的筹建做了大量工作。
何首伦同志从事经济工作40年,对经济工作特别是财贸工作比较熟悉,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工作主动大胆,踏实认真,作风深入,善于抓主要矛盾,处理问题果断,有办法,有魄力,思想解放,勇于开拓,有创新精神。在主持全省财贸工作期间,狠抓流通领域的改革,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先后制定了饮食服务业放开经营、小企业租赁、批发企业改革以及粮、猪、菜的改革方案,经省政府批准后下发各地执行,推动了财贸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担任省政府副省长并主持常务工作以后,对分管的各部门的工作抓的有成效,经常研究处理改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满腔热情地支持各部门领导的工作,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同时还主动协助省长出主意、想办法、解决疑难问题,做了大量实际工作,为全省经济的发展和振兴作出了一定的贡献。1986年亲自编写印发了《流通领域改革探索》一书,对全省流通领域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有较大指导作用。1987年3月调到省人大担任副主任工作后,积极协助主任认真贯彻全国七届人大和六届党代会精神,狠抓人大机关内部改革和自身建设,进一步发挥省人大的职能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何首伦同志学识渊博,勤奋敬业,甘于奉献,清正廉洁,具有较高的领导才能和工作能力,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尤其是为加强我省的经济工作,推进我省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较大贡献。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奋斗的一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
2013年9月28日上午,何首伦同志遗体送别活动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东华苑举行。符凤春、
滕昭祥等同志参加了送别活动。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等敬送了花圈。在何首伦同志病重期间及去世后,
王宪魁、
杜宇新、
陈润儿、
徐泽洲、
杨东奇、
陈述涛、
胡世英、
庞义华、
张建星、
赵克非、
程幼东、
何小平、
洪袁舒、
赵雨森、
陶夏新、
李继纯、
郭晓华、
杜吉明、
刘东辉、
王东华、
申立国、
刘海生及
孙维本、
宋法棠、
王钊、
周文华、
马国良、
王巨禄等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了慰问和哀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