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廷仁 (1483~1551) 初名秦,字性之,别号善山,江西雩都县(今江西
于都县)人。
廷仁身躯魁梧,长须高鼻,待人谦虚温和。少年时期崇敬
陈献章,后师从
王守仁。王守仁讲万物一体之论,讲“良知”之说,廷仁心领神会,作“知过即良知,改过即本体”等论说,在当时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反响。王守仁在江西先后为南赣、江西巡抚,军务繁忙,政事丛脞,何廷仁与江西
黄弘纲及浙江
钱德洪、
王畿同为王守仁高足,当时有“浙有钱王,江有何黄”之说。新人门弟子多由何廷仁和黄弘纲教导,时称“接引师”。廷仁在赣州师从王守仁,未参加科举。直到嘉靖元年(1522),王守仁回浙江守制,才应江西乡试中举,后考进士未第。嘉靖二十年,廷仁在陈献章的家乡广东新会县任知县,亲自在献章祠中讲学,慕名学子接踵而至。5年期间,依法治政,以德化民。各乡都设置学社,制订训规,并且修忠祠、辟义椽,祭祀为国死难的县民,以教化百姓,使穷山僻壤成为文明礼义之乡。又在县邑关隘处筑堡垒,建炮台,驻军防护,以保疆安民。嘉靖二十五年,以政绩最佳调升南京工部主事,分司仪真。后又调芜湖掌管专卖,使当地市价度量衡公平合理,市场稳定。任职期满辞官回乡,以讲学著说为乐。任所三县百姓十分怀念他,树碑记载其德政,绘像以纪念。著有《善山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