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光远(约公元936年前后在世),今江苏省东海县人,生前仕宦于后蜀,官至普州军事判官,是一个普通的基层文官,仕历上无迹可称,极为普通,文学上却有特色。其生平事迹,新旧《
五代史》均不载,直到清初
吴任臣编《
十国春秋》,才在该书卷五十六为他立了一个简传,文云:“何光远,字辉夫,东海人也。好学嗜古。广政初,官普州军事判官,撰《聂公真龛记》。又尝著《鉴诫录》十卷,纂辑唐以来君臣事迹可为世法者。又有《广政杂录》三卷,皆行于世。”
何光远的
著作,现在有记载和留存的有《鉴诫录》、《广政杂录》及《宾仙传》。其中《鉴戒录》三卷(四库全书本十卷。此从宋艺文志),从各方面反映了巴蜀的社会风貌,是一部以提供历史借鉴为宗旨的历史琐闻类笔记,其指导思想、作品内容都鲜明地体现了那个时代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