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法院
宋代官署名称
传法院,宋官署名。属鸿胪寺。掌翻译佛经,润色文字。太平兴国五年于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建译经院,八年改为传法院。
参阅宋高承《事物纪原.库务职局》﹑《宋会要辑稿.道释.传法院》。南宋废鸿胪寺,并入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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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3-21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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