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或抽象的人类劳动,是商品的
基本因素之一。具有不同使用价值的商品之所以能按一定比例相交换,如1只羊之所以会有20尺布的
交换价值,是因为它们之间存在着某种共同的、可以比较的东西。这种共同的、可以比较的东西就是
商品生产中的无差别的人类
抽象劳动。无差别的人类抽象劳动凝结在商品中,就形成了商品的价值。商品的价值表明:①商品必须具有
使用价值,才会有价值,使用价值是价值存在的物质承担者。②价值是由抽象劳动而不是
具体劳动形成的,具体劳动和自然物质相结合创造出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凝结在商品中才成为价值。③价值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它只有在
商品交换中,通过一种商品与另一种商品的相互对等、
相互交换的关系才能表现出来;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内容,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④价值是商品的
社会属性,它体现了商品生产者互相交换劳动的社会关系。
商品的
价值量是由生产该商品的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社会必要
劳动时间是指在现有的社会
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
劳动熟练程度和
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随着
劳动生产率的变化而变化的。因此,劳动生产率越高,
生产单位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少,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就越小;反之,情况相反。所以,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
劳动量成正比,与生产这一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根据
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比较流行的一种
经济学理论),物体的价值就是该物体在一个开放和竞争的交易市场中的价格,因此价值主要决定于对于该物体的需求,而不是供给。有些经济学者经常把价值等同于价格,不论该交易
市场竞争与否。而
古典政治经济学则认为价值和价格并不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