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
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可对检察机关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中存在的11种情形实施监督的人员
人民监督员是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可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实行监督的人员。
发展历程
2016年07月14日,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其中,第二十七条规定,人民监督员依照规定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实行监督。
2019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实施《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落实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从规范人民检察院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角度,对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作出全面调整和完善。
2021年12月9日,为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规范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对2016年制定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印发了新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
2022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8月至2021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共邀请人民监督员18万余人次,监督检察办案活动10万余件次。2021年,人民监督员在参与办案等司法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6.9万余条,检察机关采纳率99.3%。
2022年3月10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举办第二届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职宣誓仪式暨初任培训班。宣誓仪式上宣读了《贵州省司法厅关于选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决定的公告》,选任马子伟等100名同志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2022年5月,在山东省检察院远程视频工作室,由该院提出抗诉的林某涉嫌敲诈勒索罪案正在公开开庭审理,3名人民监督员受邀通过视频系统对检察官出庭活动进行监督。
2022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首批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典型案例。该批案例共8件,包括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案例4件、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质量评查案例2件、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巡回检察案例1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案例1件。
2022年12月20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各地检察机关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在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活动中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优势,持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办案理念,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履职能力和案件质效,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20日发布6件人民监督员参与和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活动典型案例。
2025年3月8日,《202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出:真诚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21.5万件次。
相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七条:人民监督员依照规定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实行监督。
1.《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2019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19年8月27日施行)
2.《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司发〔2021〕7号,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最新修订时间:2025-03-1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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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发展历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