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蓝,又名食用青色1号、食用蓝色2号,属水溶性非偶氮类着色剂。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分子式C37H34N2Na2O9S3,
相对分子质量792.84。亮蓝为食用蓝色色素,属于人工合成
色素,是由苯甲醛邻磺酸与N-乙基-N-(3-磺基苄基)-苯胺经缩合、氧化而制得的。可在食品、药品、化妆品等行业中作
着色剂用。食品行业中适用于糕点、糖果、饮料等的着色。
亮蓝为有
金属光泽的深紫色至青铜色颗粒或粉末,无臭,有金属光泽。易溶于
水(18.7g/100mL,21℃),水溶液呈亮蓝色,弱
酸性时呈青色,
强酸性时呈黄色,在沸腾
碱液中呈紫色。也可溶于
乙醇(1.5g/100mL,95%乙醇,21℃)、丙二醇和
甘油。耐光性、耐热性、耐酸性、耐盐性和耐微生物性很好,但其水溶液加金属盐后会缓慢地发生
沉淀。能被细菌分解。耐碱性和耐氧化还原特性较佳。
亮蓝的色度极强,通常都是与其他食用色素配合使用,在食品中的使用量一般在0.0005%-0.01%(
质量分数)。可用于饮料、糖果、加工坚果、熟制豆类、罐头、糕点上彩装等。最大用量为25毫克/千克。
亮蓝的制备可采用苯甲醛邻磺酸与乙基苄基苯胺磺酸缩合,然后用重铬酸钠或
二氧化铅将其氧化成色素,中和后用硫酸钠盐析,再经精制即得。
(1)取该品0.1g溶于100mL水中,呈蓝色澄清溶液。该品微溶于乙醇,不溶于油脂,具有酸性染料的特性,能使
动物纤维着色。
1. 本品经动物试验证明安全性高;
2. 大鼠口服LD50>2g/Kg。ADI:0-12.0mg/Kg(bw)。用含0.5%、1%、2%、5%的饲料喂大鼠24个月,未见异常变化。
根据GB 276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用于果味型饮料(液、固体)、果汁型饮料、汽水、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红绿丝、罐头、浓缩果汁、青梅、对虾片,最大使用量为0.025g/kg;用于冰淇淋,最大使用量为0.021999g/kg。红绿丝中的使用量可加倍,果味粉着色剂按稀释倍数的50%加入。
FAO/WHO (2001)规定,青豆罐头、冷饮,最大使用量为0.1g/kg;苹果调味酱、豌豆罐头、果酱和果冻,最大使用量为0. 2g/kg;酸黄瓜,最大使用量为0.3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