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机关为了全社会的经济、文化、社区建设的整体协调发展而对社会交通事务的管理。范围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邮政、电信、城市交通等。基本内容是:制订交通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编制交通发展规划;参与制订交通经济技术法规;收集、处理、发布交通信息;培养交通技术经济与
行政管理人员。
常用措施
交通行政管理的常用措施有:①行政的方法。通过发布命令、指令、决定对交通进行管理、干预和控制。②法律的方法。通过行政立法和行政司法管理社会交通事务。③经济的方法。依据经济规律,运用经济杠杆管理社会交通事务。交通行政管理追求的是社会效益。中国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务院的铁道部、交通部、公安部、建设部、信息产业部、民用航空总局,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应机构。
我国道路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我国交通行政管理弊端
现有交通执法体制的弊端
现行交通行政执法体制中,各地方交通主管部门的区域性“块”与各执法门类垂向的“条”相对独立,在交通行政执法中,各行其是,自我封闭,存在着条块分割现象:一是条与条分隔,“依法”直属设立于各级交通行政部门下的各执法机构,相互间缺乏有效协调;二是条于块分割,尽管是在同一交通系统内,但多数执法门类都“依法”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上下对应的“条”式机构,结果是客观上强化了各执法门类的“条”,加固了多头分散执法体制;三是“块”与“块”分割,在全国,交通行政法被各块“依法”分割而不统一,以及存在地方法规超前于交通部规章的局面。这些情况是中央政府的政策能量与效力逐层耗散造成的。在现行的体制当中,每一层级都有其产生正熵的机制,这就造成中央权威和中央政策能量逐层递减。在这一过程,管理熵会逐渐增加,管理效率会递减。执法体制的膨胀、老化,必然会使体制内部结构性磨擦系数加大,从而产生内耗、能量衰退,反应能力减弱。
我国现行公路养护管理体制的弊端
目前我国公路养护管理是集建、养、管、征为一体,公路管理部门既行使部分政府管理职能,又承担公路养护具体作业,同时还负责对养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这种体制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一种计划经济,它已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公路交通事业的迅速发展,它的弊端也表现得越来越明显,目前这些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维持计划经济模式,事企不分,管养不分,不适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养护队伍机构臃肿,人员素质低,难以适应公路发展的新形势;管理方式陈旧,效益低下;养护机械化程度低,养护技术水平低;养护经费严重短缺,公路超期服役现象相当普遍。
现行的运输管理政策不适应,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弱化。随着广大农民、个体加入道路交通运输业,道路交通运输的组织形式发生根本变化。专业运输企业逐渐萎缩和转型,实行承包经营使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名存实亡个体运输已占据了运输主要市场,但个体运输一直没有纳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行业管理的范围,缺乏有效的管理,成为交通事故多发群体。
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弊端
中国目前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不容乐观。据河南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通报,2013年全省共发生道路运输行车事故共83起,造成185人死亡,255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达8417万元。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存在以下根本性的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概念不清,不能形成全国统一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体,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存在部门利益驱动,而交通安全管理难度大,没有专一的安全执法队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盲区。
问题产生的根源
部门行政的管理制度、道路交通管理主体定位的偏差、部门权力利益化倾向是弊端产生的主要根源。 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是在1986年确定的,其基本管理制度仍然是沿用了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部门行政管理制度。这是目前道路交通管理体制中诸多问题产生的制度性根源。部门行政管理的基本做法在横向上把行政权力分配给各个职能部门,在部门职权范围内,决策与执行高度统一,自我封闭。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有效的行政协调去克服部门间的摩擦。 道路交通管理主体的定位偏差也是弊端发生的直接根源。道路交通管理主体的定位,直接关系着道路交通管理体制能否廉洁高效、运转协调。从其他发达国家来看,几乎所有国家的道路交通管理的主体都是交通部门。这主要是因为道路交通管理是一个广义的概念,除了包括关于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的管理之外,还包括道路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包括车辆的设放与配置、道路交通运输的组织与运输市场的调控,以及从事道路交通的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组织。 所以,必须实现道路交通的管理主体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体的统一。这样才可以从道路交通管理所涉及的各个环节和各项要素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的措施,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成为全过程的管理,避免道路交通管理职责在部门分工时的冲突。
改革建议
要破除思想障碍和打破利益格局,进一步简政放权,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推动政府职能向加强市场监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围绕加快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在完善发展战略、政策、规划、法律法规、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争有新作为、有新突破。稳步推进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深化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
要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围绕理顺中央与地方事权,深化交通运输行业财税体制配套改革,包括专项资金使用、港建费征管、公路水路可持续发展的资金筹措、债务风险防控等。着力加快普通公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构建支撑普通公路建管养的投融资体制。研究建立
交通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制度,利用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深化公路水路管理体制改革
要深化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事权与财力相匹配、建管养相协调的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推进以普通公路为主的非收费公路体系和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体系建设。强化公路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安全管理和应急机制,落实监管责任。
深化交通公共服务改革
要围绕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相关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研究制定,强化政府部门提供交通公共服务的职责,制定实施一些重大改革举措,加强公共交通、邮政普遍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要推进交通公共服务管理改革,推动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购买交通公共服务制度。要围绕促进城乡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管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
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
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交通运输市场化改革,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体系。要积极参与和促进交通运输价格改革,完善交通运输价格形成机制,清除制约影响交通运输公平竞争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要深化道路货运管理改革,突出对经营者诚信及遵守安全有关规章能力的考核。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创新监管思路,强化市场监管,从源头上加强监管体系建设。要完善统一市场准入制度,善于运用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社会征信体系。
交通管理
交通管理是国家对社会交通事务的各种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监督的总称。包括各个层次、各种形式的有关交通事务的管理。按管理类型分,有交通行政管理、交通环境管理、交通经济管理、客货运输管理、客货安全管理等;按交通方式分,有铁路运输管理、公路运输管理、水路运输管理、民航运输管理、管道运输管理、邮电通信管理等;按管理内容分,有交通设施管理、交通资费与价格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等。狭义的交通管理指国家通过行政机关对道路交通秩序与交通安全的管理,即运用行政、法规、宣传和工程技术、设施等手段,协调人、车、路在交通活动中的相互关系,使交通安全、畅通、低公害、低能耗。
交通管理是指国家对城镇道路交通秩序与交通安全的管理。它是国家行政管理工作的一个方面,是公安机关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的一项专门业务。交通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监督执行交通规则,安置多种交通设施,设置交通指挥点、检查点,指挥交通,维护交通秩序,检验和监督车辆的性能和装置,考核车辆牌号、行驶证、驾驶证,依法处理违反交通规则的事件。交通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交通管理的范围包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车辆检验、驾驶员考核与发牌发证、路障管理及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和设置与管理等。交通管理的目的,是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便利交通运输,保障交通安全,为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条件。交通管理法规主要包括交通管理条例、车辆管理办法和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等三个方面。
相关名词
交通环境管理
交通环境管理是环境管理中有关交通对环境影响的管理。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协调交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处理交通发展与环境问题的相互关系,使交通发展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公路运输管理
公路运输管理是对从事公路运输经营的企业和个人的经营资格、行为、运输质量、运价和运输法规的制定及实施进行统筹、协调、服务、监督管理。公路运输管理的宗旨是,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公路运输事业的发展,提高行业经济效益,为广大用户、货主、旅客及运输经营者服务,保护其合法权益。公路运输管理的目标是培育和发展公路运输事业,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运输市场体系。从50年代初期开始,公路运输管理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或委托国营运输企业代管,为政、企合一体制。1983年,
四川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经委、交通部《关于改进公路运输管理的通知》,制定《
四川省改进公路运输管理实施办法》并发布施行。至此,全省公路运输管理始趋统一。公路运输管理实行从交通部到地方的5级(部、省、市、县、区)管理体制。
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运输管理局是全省公路运输管理的权力机关,代表政府行使公路运输管理职能;市、地、州、县(市)、区(镇)分设公路运输管理处、所、站,行使本地区公路运输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