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割结算价是指在进行交割时用于商品交收时所依据的
基准价格。不同的交易所,以及不同的
实物交割方式,交割结算价的选取也不尽相同。集中
交割最后交易日交割结算价一般采用该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
最后交易日所有成交价格的
加权平均价。
郑州商品交易所的PTA、白糖和
棉花期货采取滚动
交割方式,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配对日前 10 个交易日(含配对日)交易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
上海期货交易所均采用集中交割方式,但其交割结算价是该期货合约
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
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所有品种均可采用
滚动交割方式,滚动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配对日结算价;若在最后交易日之后进行的交割,交割结算价是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结算价格的
加权平均价。郑州商品交易所的
小麦期货可采取滚动交割方式,但对于滚动交割和最后交易日之后进行交割,交割结算价均为配对日结算价。交割商品计价以交割结算价为基础,再加上不同等级商品质量
升贴水,以及异地
交割仓库与基准交割仓库的升贴水。
股指期货交割结算价与商品期货交割结算价(以大商所为例)之间最大区别是,商品期货交割结算价虽然取的是配对日前十个
交易日(含配对日)所有
成交价格的
加权平均价,但仍取决于商品期货市场资金大小,而
股指期货交割结算价则取决于证券市场上
多头资金和
看空成分股的投资者所持有成分股数量的力量对比,与股指期货市场上的资金大小没有直接关系(当然存在间接的影响)。股指期货在
最后交易日前,期货市场的资金理论上可以翻江倒海,以雄厚的资金控制每日
收盘价(间接影响每日结算价),但进入最后交易日,交割结算价的确定权就由整个股票市场的资金力量所决定,这点是交割结算价与每日结算价的实质区别。
2、
大连商品交易所滚动交割的交割结算价为配对日结算价;
集中交割最后交易日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
成交价格的
加权平均价;
3、
上海期货交易所采用集中交割方式,其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但黄金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为该合约最后5个有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燃料油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为该合约最后10个交易日按照时间的加权平均价。
在
商品期货市场,
交割结算价高低对卖出交割者的税前收益没有影响,因为卖出交割者是按
开仓价计算盈亏的,但交割结算价高低对利润有较大影响,因为卖出交割者开出的增值税发票是以交割结算价开具的。如果交割结算价比卖出交割者开仓价高很多,则卖出交割者的利润会受到很大影响。对于以
跨期套利介入而被动交割的卖出交割者来说,交割结算价高低对整个跨期套利失败后,被动接货转抛远期方案的最终利润有相当大的影响,因为对这类卖出交割者来说,其成本价是接货月交割
结算价,如果交货月交割结算价太高,则最终利润可能为负。而
股指期货是
现金交割,不涉及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