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都改制,指2010年12月25日起,
台湾地区“地方”行政层级呈现“五都”(台北市、
高雄市、
新北市、
台中市、
台南市)及桃园县、基隆市等十七县市的全新风貌。俗称五都改制、五都升格、或迳称为县市合并,是将原台湾省政府辖部份县市改制、合并改制或与原有“直辖市”改制为新“直辖市”的措施,于2010年12月25日实施。这也是台湾战后以来,继1950年设置5市16县后首次大规模的行政区域调整。“五都”改制后,原台北县、台中县、台南县及高雄县的乡镇市民代表会走入历史;随乡镇市改为区,区长由行政首长派任。
台湾现今之行政区划成型于
日据中期的1920年代,当时日本当局针对全台湾划分为
台北州、
新竹州、
台中州、
台南州、
高雄州等五州以及
花莲港厅、
台东厅、
澎湖厅等三厅。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
中华民国政府沿用既有之行政区划范围,将州、厅重新切分为数县,县之下的乡、镇则直接承袭日据时期之庄、街,边界无大幅调整。
然而,在政府迁台后一波调整中,将州辖市脱离县,改为与县同级的省辖市,埋下后来调整行政区的远因。在
台湾光复初期,
台湾人口最多的台北市人口也仅30万余(详见台湾城市历史人口),市的行政区比起市区大上许多。但随着半世纪的发展,至2010年人口超过百万的都会区就有五处,当年的行政区就显的过度狭小。期间虽有部份县的乡镇并入市,但仍有造成市区连绵至邻近县份但分属不同县市管辖之窘境。又由于省辖市与县所能获得之补助款不同,往往导致县市界两侧无论在基础建设、教育、交通有显著不同的情况,于是陆续有行政区大幅改制的呼声。
五都合并改制案确定后,各地仍有许多争议存在。其中最广泛讨论的是:五个“直辖市”的总人口将占全省60%以上,其他县市的资源会因大都市升格而被稀释并造成边缘化,城乡发展可能将有更大的落差。在“直辖市”内部方面,某些区域更不在都市化范围内,有五都总面积过大的质疑。
除此之外,地方性的争论也是不断。首先,遵照
马英九先前提出之
三都十五县政策,
台北市、原
台北县以及
基隆市将进行合并改制为“直辖市”。然实际上仅台北县独立升格为
新北市,“市中有市”的规划令人质疑为何要分治而不直接合并,而
基隆市则有遭边缘化的争论。虽有建议于2014年进行三市合并,但至今仍未定案。另外根据最新中华民国《地方制度法》,省辖县市人口突破200万即有成为“直辖市”资格。然
桃园县人口数已在2010年6月7日(五都改制正式生效前)突破200万人,因此有升格之呼声。最后以“准直辖市”之规定,准用该县相当于“直辖市”的编制与财税。但辖内仍有为何无法正式升格之质疑。
南部地区方面,台南一度提议将合并后市名改为“
台南府”、“台南府市”或“新南市” 的构想,但台湾行政部门核定名称为“
台南市”不变。另外由于改制造成既有自治乡镇市
公所,改为不具法人身分、市政府派出机关区公所,在台湾行政部门于2009年6月通过后的一年余内,各县市部分民代据此而提出撤销案,但因法令无退场机制而未成,并随着2010年底的正式实施而消声灭迹。而
屏东县则有并入
高雄市的构想,但中央并无此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