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国光苹果
中国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特产
五莲国光苹果,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产品特点
外在感官特征
五莲国光苹果个小,单果130克左右。果实底色黄绿,被有红霞和粗细不均匀的断续红色条纹,具有该品种所固有的色泽。套袋果果面光滑,无锈斑,果实底色黄绿,阳面或全面着淡红或鲜红色细条纹。该果刚采收时,肉硬而脆,汁多,味酸甜而浓。贮藏后风味更好,适于鲜食、加工。
内在品质指标
五莲国光苹果营养价值高,肉质细腻、果肉黄白色、酸甜适口、有香味、鲜食风味佳,富含糖、蛋白质。果肉中可溶性固形物≤13%,硬度≥11/千克平方米,维生素C≥4毫克/百克,铁≥0.4毫克/百克,钙≥5毫克/百克。
产地环境
土壤地貌
五莲县位于山东半岛的南部,全县以低山丘陵为主,约占全县总面积的86%。北部地势较低平,是潍河平原的一部分,东南部有几块河谷冲积平原,平原约占全县总面积的14%。境内地势为中间高、四周低。主要地貌类型有山脉、丘陵和平原。由于气候、地形、母质、水文地质条件的不同,形成不同的土壤类型。主要有棕壤、褐土、潮土和砂姜黑土等4类,适合于国光苹果的生长。
水文情况
五莲县地表水资源总量多年平均为4.0864亿立方米,境内地下水资源总量为0.7449亿立方米,县境内径流量4.47亿立方米。境内有潍河沭河傅疃河潮白河4大水系。共有大小河流数十条,并建有墙夼、学庄、却坡、户部岭等中小型水库78座。
气候情况
五莲县处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周期性变化比较明显,四季分明,春季温暖,夏季湿润多雨,秋季凉爽,冬季寒冷干燥。年平均气温12.6℃,年平均降水量为767.1毫米,雨量多集中在6、7、8月份,春、秋、冬降水偏少。历年平均日照为2449.3小时。年均无霜期220天,年均雾天20天,积温大于10℃的为4200℃。
历史渊源
五莲县栽培国光苹果有着悠久的历史,是中国栽植苹果最早的地区之一。
据《五莲县志》记载,五莲县于20世纪30年代引入西洋苹果栽种。
20世纪50年代,五莲县开始规模化国光苹果种植。
20世纪60~70年代,小国光苹果一直是五莲县主栽品种,市场畅销,还出口俄罗斯。
20世纪90年代,国光苹果作为五莲县的水果品牌,种植面积近2万多公顷 。该苹果果实晚熟、风味好、品质优异、抗逆性强,素有“烟台苹果莱阳梨,五莲小国光不用提”之说。
2007年,因原国光苹果着色差,外观质量不及红富士,五莲县的国光苹果园被淘汰更新,栽培稀少,产量小,很难满足市场的需求。随后,日照市五莲县选育的国光红色芽变“红国光”苹果与红富士色泽差不多,而品质酸甜爽口,已成为该地新种植园优先发展的苹果品系。
2013年,五莲县新红国光苹果通过了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定名为“山农红”。
2016年,五莲县联合网络电子商业平台开设网店,针对五莲国光苹果等特色产品开展精准扶贫营销,扩大销路。
2018年,五莲县进一步规范完善五莲国光苹果生产技术标准,健全果品质量内控体系和追溯体系,打造高标准精品果园示范基地。
生产情况
2013年,五莲国光苹果产地地域保护种植面积1700公顷,产量4.5万吨。
2015年,五莲国光苹果种植面积达到44.2万亩。
产品荣誉
1986年,五莲国光苹果被评为山东省优质果品。
2013年12月30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五莲国光苹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2018年,五莲国光苹果被评为“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五莲国光苹果的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范围为:五莲县境内的洪凝镇街头镇许孟镇潮河镇汪湖镇叩官镇中至镇高泽镇石场乡户部乡松柏镇等11乡镇(街道)265个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9°04′00″~119°31′00″,北纬35°34′00″~35°56′00″。
质量技术要求
1、产地选择:五莲国光苹果产于五莲境内的东至潮河镇王家窑村;西至石场乡官山沟村;南至潮河镇东石河村;北至汪湖镇大胡村。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5013-2006《无公害食品林果类产品产地环境条件》的要求。
2、品种选择:通过多年的栽培经验,选育出了适应该县的自然条件,具有丰产、质优和抗逆性强等特点的国光苹果品种。
3、生产管理:严格按照五莲国光苹果地方标准进行生产管理。
①土壤管理:国光苹果生长结果需要良好的土壤条件和足量的营养物质。而该县国光苹果园大多建在山坡地上,土壤瘠薄,土层浅,有机质含量低。采用在苹果采收后结合土壤深翻增施有机肥的办法,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并加大有机肥的施入量。生产上多使用优质鸡粪作为有机肥,每亩施入6000千克以上。以改善土壤的理化性状,疏松土壤,培肥地力,促进苹果根系部分健壮生长和发育。
②地膜覆盖:五莲国光苹果在果实生长发育期间,若前期干旱,后期灌水或遇大雨,常常会造成不同程度的裂果,严重影响商品价值。地膜覆盖不仅可以保持土壤水分,而且能防止土壤水分“忽干忽湿”,有效地减轻裂果。同时覆盖地膜可以提高地温,促进根系早活动,吸收水分,补充地上部分对水分的消耗,有效地防止抽条。
③合理整形修剪:为形成良好的树冠结构,延长结果寿命,实现优质稳产,对郁闭园采用高光效树形进行整形。实行长年修剪,冬夏结合,以夏为主。严格控制枝量。冬季修剪后亩枝量控制在9万条以内,生长季节控制在13万条以内。
④花果管理:调整花量,提倡早疏花,以花定果,辅助授粉,及时套袋、摘叶、转果,保证苹果质量。
4、产品收获:为获得最好的果实品质和较高的产量,根据果实成熟度、用途和市场需求综合确定采收期,严禁早采或晚采。采后的苹果可按市场要求或苹果标准进行分级,及时入冷库贮藏,实现果品的周年供应。
5、生产记录:国光苹果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建立生产记录,记载使用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苹果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采收日期等,生产记录保存二年。
6、分级包装:按果实大小进行分级,有果梗,允许少量果锈,果面无碰压伤和机械损伤。
8、贮藏运输:苹果贮存时,不得直接着地或靠墙存放,果品库内要加强防鼠措施。冷藏时执行GB/T8559-2008《苹果冷藏技术》和GB/T10651-2008《鲜苹果》标准。苹果在堆放和装卸时要轻拿轻放,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五莲国光苹果严格按照DB11/T081-1997《苹果栽培生产技术综合标准》进行生产和管理,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剧毒农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经农药残毒检测合格方可上市。
专用标志使用
产品标志:
五莲县地域范围内的国光苹果的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五莲国光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要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使用规范》的要求,在销售和运输包装物上应注明“五莲国光苹果”地理标志及其图案,产品名称、产品的标准编号、商标、生产单位名称、详细地址、等级、规格、净含量和包装日期,并注明检查人员姓名或代号,标志上的字迹应清晰、完整、准确。不符合本标志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不得使用含有“五莲国光苹果”(包括连续或断开)的名称。
标准执行:
五莲国光苹果专用标志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实行公共标识与地域产品名称相结合的标注制度。五莲国光苹果专用标志的使用具体依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执行: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持有人“五莲县果树站”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明确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五莲国光苹果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参考资料
五莲国光苹果.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查询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4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2014-01-06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9 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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