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省总督即总督河南、山西、陕西、湖广、四川五省军务,历史上
陈奇瑜和
洪承畴获得此职。明史记载,明年,
廷议诸镇抚事权不一,宜设大臣统之,多推荐
洪承畴。以承畴方督三边,不可易,乃擢奇瑜兵部右侍郎兼
右佥都御史,总督陕西、山西、河南、
湖广、四川军务,专办流贼。清史记载,崇祯初,流贼大起,明庄烈帝以承畴能军,迁延绥巡抚、陕西三边总督,屡击斩贼渠,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兼督河南、山、陕、川、湖军务。
陈奇瑜(?-1645),字玉铉,山西
保德人。明末大臣,万历年间进士。崇祯五年(1632),任
右佥都御史巡抚
延绥,镇压农民起义军甚力,名噪
关陕。七年,擢为总督陕西、山西、河南、
湖广、四川军务,进驰
均州,调集诸将围击各路起义军。
李自成等部农民军被迫退入兴安(今陕西省安康市),困于车箱峡,因明军包围严密,遂诈降。陈奇瑜檄所过郡邑传送。被围义军既出栈道,连破宝鸡、
凤翔、
麟游,州县告急。各省巡抚、朝廷
言官交章弹劾,被除名、戍边。
南明唐王立,召为
东阁大学士,道远未赴,不久病死。
洪承畴(1593年10月16日—1665年4月3日),字彦演,号亨九,福建泉州
南安英都(今
英都镇良山村霞美)人。1616年(万历四十四年)进士,累官至陕西
布政使参政,崇祯时官至
兵部尚书、
蓟辽总督,
松锦之战战败后被
清朝俘虏,后投降成为清朝汉人大学士。1644年(顺治元年)四月,随
清军入关。抵京后以
太子太保、
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衔,列
内院佐理机务。洪承畴宣导
儒家学术,针对
顺治皇帝不崇信
孔孟,提出意见,为满汉的合流打下基础。洪承畴也建议清廷采纳许多
明朝的
典章制度,献计甚多,大多被清廷信纳,加以推行,完善清王朝的国家机器。为了巩固清朝的统治,承畴建议
满洲统治集团也须“习汉文,晓汉语”,了解汉人礼俗,淡化满汉之间的差异。1653年(顺治十年)受命经略
湖广、
广东、
广西、
云南、
贵州等处,总督军务兼理粮饷。1659年(顺治十六年)督清军攻占云南后回北京。1661年(顺治十八年)自请致仕。1665年(康熙四年)逝世,谥文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