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国联防
由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五国组成的军事同盟组织
五国联防(FPDA;英语:Five Power Defence Arrangements)是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在1971年签订的多方协议,主要商讨当马来西亚或新加坡遭受袭击时,协议国采取的反应和所能给予的军事援助。同时它也是马新联合空防系统(Integrated Air Defence System)的一部份,是西南太平洋地区第二大军事安全组织。
简介
由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五国组成的军事同盟组织。1971年4月,马来西亚和英国于1957年9月签订的《英马防务协定》行将到期,届时英国将从新(新加坡)、马撤军。英为继续维护其在东南亚的利益,积极策划英、澳、新(新西兰)、马、新(新加坡)五国联防来维持其在马来西亚、新加坡的军事存在。1971年4月15~16日,上述五国在伦敦召开部长级防务会议,签订《五国联防协议》。又称《五国防务安排协定》。主要内容有:1971年11月1日《英马防务协定》期满后,五国在防务方面进行合作;英、澳、新(新西兰)在1971年底之后继续在新(新加坡)、马驻军;如发生由外部组织或其支持的对新(新加坡)、马任何形式的武装攻击或武力威胁,五国政府将立即进行磋商,以决定集体或单独地采取措施对付这种攻击或威胁;建立新(新加坡)、马两国统一的空防体系;设立联合磋商委员会、联合空防委员会和英、澳、新(新西兰)联合部队司令部,司令部下辖一支由以上三国陆、海、空军组成的联合部队。该协议于同年11月1日生效,五国联防组织正式成立。其主要机构有:联合磋商委员会(常设管理机构)、联合空防委员会、五国海军顾问小组、联合部队司令部等。1971年11月1日,英、澳、新(新西兰)联合部队司令部正式启动,联合部队的首任司令由澳军官担任。1972年起,五国开始举行联合军事演习。此后,美在东南亚地区实施战略收缩,被迫从越南撤军,苏联乘机向东南亚扩张,并推行敌视新加坡的政策。慑于苏联的战略压力,澳大利亚、英国相继从新加坡撤军,导致联合部队司令部于1976年4月宣布解散。但英、澳、新(新西兰)对新(新加坡)、马的防务承担仍保持不变。1989年11月,新西兰决定全部撤走驻扎在新加坡的军队,但强调将通过五国联防与东南亚国家继续保持防务合作关系。2001年美国“9・11恐怖事件”发生后,五国联防组织逐步强化了以反恐为核心的军事合作。2004年9月10日,该组织成员国召开第9届国防部长会议,会议提出加强对付诸如海事恐怖活动等非传统安全威胁问题。2008年后,五国联防多次强调,支持各国在人道救援、灾难拯救、灾后管理及海事安全上进一步合作。
设置背景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冷战方酣,作为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原宗主国的英国势力江河日下,难以承担《英马防务协议》带来的责任,有意退出东南亚地区;而美国也抛出“关岛主义”,在东亚尤其是东南亚进行重大战略调整,美国承担条约义务但鼓励亚洲盟友自己承担国内安全和军事防务的责任,美国避免卷入越南式的战争。美英的战略调整使原来在安全上依赖美英的马来西亚、新加坡感到恐慌,在此情况下,《五国联防协议》应运而生
联防协议
1971年11月1日《英马防务协定》期满后,五国在防务方面进行合作;英、澳、新(西兰)在1971年年底之后继续在新(加坡)、马驻军;如发生由外部组织或其支持的对新(加坡)、马任何形式的武装攻击或武力威胁,五国政府将立即进行磋商,以决定集体或单独地采取措施对付这种攻击或威胁;建立新(加坡)、马两国统一的空防体系;设立联合磋商委员会、联合空防委员会和英、澳、新(西兰)联合部队司令部,司令部下辖一支由以上三国陆、海、空军组成的联合部队。
历史意义
五国联防协定是冷战的产物,如果说该协定签订成立之初由于两极格局与集团政治,小国为保护自身安全而投身大国怀抱,五国联防协议有其存在的基础,那么,在国际体系摆脱了冷战格局的桎梏,各国集中精力发展经济的时期,南海地区并未面临外部安全威胁,包括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在内的东南亚国家也不可能遭到攻击,如此,五国联防协议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其影响日渐下降。但“911”事件以后,五国联防增加了反恐的内容,是老树发新芽,2004年五国举行海上演习,首次将反恐内容列入其中,据析马来西亚、新加坡是以借五国联防协议反恐应对美国对东南亚特别的马六甲海峡的渗透,这使五国联防重新焕发“生机”。
最新修订时间:2022-11-27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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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简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