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歌舞团始建于1950年春。是一个历史悠久、风格独特、建制齐全、实力雄厚、享誉中外的专业艺术表演
团体。
五十多年来,我团以
优秀的创作、出色的表演、精良的制作、卓越的创新意识和丰硕的艺术成果,为云南民族歌舞艺术的繁荣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成为云南民族歌舞导向性、示范性的国家艺术表演团体。2003年4月24日,经上级领导机关批准,云南省歌舞团更名为
云南省歌舞剧院,内设民族舞蹈团、民族音乐团、交响乐团、艺术创作中心、舞美中心、演出服务中心、演出经营部和党政办公室八个部门。
云南省歌舞剧院一直承担着省委、省政府交给的各种重要接待、外事接待、重要节日、重要庆典、重要会议、重大庆祝等活动的演出任务、招商演出等大型晚会以及若干次国宾接待演出和每年春节赴边疆、边防部队慰问演出等,是我省对外展示和宣传工作中的一支主力军。
2006年,我院大型民族歌舞晚会《舞彩云》获“全国第三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大奖”和12个单项奖。同期,我院另一力作《红土恋歌》荣获“云南新剧(节)目展演一等奖”。另外,我院声乐人才、舞蹈人才、编导人才也在近年来的“全国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全国CCTV舞蹈大赛”、“荷花杯”舞蹈比赛和“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中取得不俗成绩,得到专家和全国观众的一致好评。2008年,我院演出队伍赴北京参与
奥运会闭幕式演出,为省争光。
云南省歌舞剧院曾先后出访缅甸、泰国、新加坡、菲律宾、日本、朝鲜、英国、法国、西班牙、比利时、卢森堡、前苏联、
捷克斯洛伐克、波兰、罗马尼亚、亚美尼亚、美国、加拿大、智利、巴西、阿根廷、秘鲁、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墨西哥等三十多个国家以及中国香港地区、中国台湾地区、中国澳门地区,并多次受文化部委派,代表国家参加国际艺术节进行文化艺术交流,为弘扬中国文化,为促进云南各民族与世界各国人民的文化艺术交流和相互了解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我院多次获国家文化部的通报表彰,2001年被省委授予“云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2年被省政府授予“对外文化交流先进单位”并受到表彰,2005年被国家文化部和人事部联合授予“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并予以表彰。
多年来,云南省歌舞剧院创作出大量的富有民族特色、绚丽多彩的民族歌舞晚会、民族音乐会、交响音乐会、民族歌剧、民族舞剧等剧(节)目,并获得各种高级别的艺术奖项。著名歌唱家黄虹获得国家颁发的
金唱片奖。著名舞蹈家杨丽坤主演的电影《阿诗玛》、《五朵金花》蜚声海内外。著名歌唱家杜丽华曾为电影《阿诗玛》配唱,著名白族歌唱家赵履珠曾为电影《五朵金花》配唱。著名
傣族舞蹈家刀美兰表演的傣族舞蹈《水》获得二十世纪中华民族舞蹈经典作品金奖。青年藏族歌唱家宗庸卓玛获全国民族声乐大奖赛“金凤奖”第一名。
1992年我团创作演出的大型民族舞剧《阿诗玛》获云南文学艺术创作一等奖、全国舞剧比赛一等奖及八个单项一等奖、第三届文华大奖及四个单项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佳作奖、二十世纪中华民族舞蹈经典作品金奖,成为中国舞蹈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近年来,云南省歌舞剧院佳绩迭出,再创辉煌。创作演出了大型傣族舞剧《泼水节》获得
第六届中国艺术节优秀剧目奖、大型民族歌舞《彩云南现》获得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金奖。歌曲《五十六根琴弦连北京》、《
火把节的火把》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佳作奖、《怒江人》获得中国国际电视音乐作品金奖、舞蹈《小伙.四弦.马缨花》、《泼水节》在朝鲜“四月之春”国际艺术节上获金奖,舞蹈《拉木鼓》在全国第四届舞蹈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光》、《他》、《水中月》等节目分别在全国少数民族舞蹈“孔雀杯”和全国舞蹈“荷花杯”比赛中获得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