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颀(726——799),字休明,
洛阳(今河南洛阳)人。父亲于庭谓,济王府仓曹,累赠尚书左仆射。颀少以吏事闻,累授京兆府士曹,为尹史翙所赏重。翙出镇襄、汉,奏为御史,充判官。
翙为乱兵所杀,颀挺出收葬遗骸,时人义之。度支使
第五琦署为河东
租庸使,累授凤翔少尹、度支郎中、兼
御史中丞、转运租庸粮料盐铁等使。颀因奏移转运
汴州院于
河阴,以汴州累遇兵乱,散失钱帛故也。元载为诸道营田使,又署为郎官,令于东都、汝州开置屯田。历
户部侍郎、
秘书少监、
京兆尹、
太府卿,代杜济为京兆尹。主及为大官,好任机数,专候权要,朝列中无势利者,视之蔑如也。曲事元载,亲昵之。而为政苛细无大体;丁所生母忧罢。及载得罪后,出为郑州刺史,迁河南尹,以无政绩代还。时征汾州刺史刘暹。暹刚肠嫉恶,历典数州,皆为廉使畏惧。宰相
卢杞恐暹为
御史大夫,亏沮己之所见,遽称荐颀为御史大夫,以其柔佞易制也。从幸奉天,改左
散骑常侍,历左千牛上将军,徙大理卿、
太子少保、工部尚书。因入朝仆地,为金吾仗卫掖起,改
太子少师致仕。贞元十五年卒,时年七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