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行业协会在内的社会组织虽属民间团体,但由于历史原因,大多挂靠在不同的政府部门,而许多“掌门人”,或由现职
官员,或由退休官员担任,因此,不可避免地具有较浓的“官办”色彩,也就有了不同一般的关系和背景。其能量,当然也绝非只是一个民间的团体。—本意为降低企业成本,为企业利益服务的企业自发自愿成立的“行业协会”,却成了接纳政府庸员,增加企业负担,政会不分的“二政府”。
现在普遍的“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使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与官方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甚至已经等同于主管部门的一个下设机构。而变相的“二政府”,可以让许多政府部门的权力,巧立名目地转移到这些组织,从而为自己赢得更大的利益空间,乃至在不同程度上成为挂靠单位的“钱袋子”和“养人机构”。
据一项调查表明,公务员兼职、政会合署办公、财务不独立、资产不明晰等现象于行业协会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政府形象和市场环境。显然,避免被“官办”而异化,促进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地发展并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首先切断与政府部门的利益纽带,“去垄断化”“去行政化”,回归到民间组织的性质。
晚清东北好多地方,政府管不了,就由地方上的胡子来管,每支队伍管一片,对外不叫胡子,叫保护队,这片的老百姓,不给政府交粮纳税,却给保护队交保护费,我们赫赫有名的张作霖张大帅,就是干保护队出身的;河南也有这样的事,民国时期豫西有个别廷芳,占了好几个县的地盘,说是要自治,这些地方政府管不了,全由他来管,对老百姓生杀予夺,但如果安分过日子,的确也加以保护。民国历史上,长江流域的洪帮,四川的袍哥,陕西的哥老会,上海的青帮,都干过跟政府分庭抗礼“保护”一方的事情,这些帮会,就是二政府。
凡是正统的政府治理失效,秩序失控,就会有黑社会的势力出来代为维持秩序,维持一种黑社会的秩序,一种规矩和规则都跟正常社会不一样的秩序,老百姓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也只能接受这种秩序。
晚清和民国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战乱和分裂。国家整体秩序混乱,地方政府腐败无能,只知道刮地皮,却无法维持哪怕起码的治安与秩序,甚至只会扰害百姓,这种时候,一般就会由黑社会出头,用非常手段,建立非常秩序,在混乱无序与黑社会秩序之间,老百姓只能选择后者,因为后者带来的损害多少要小一点,于是,这种替代政府的二政府现象就出现了。一般来讲,这种替代往往处于地下状态,只有在政府特别失人心,或者黑社会势力特别强大的情况下,黑社会才会在市面上招摇,而维持秩序的警察,才会不敢穿制服上街,因为穿制服上街,既讨黑社会的嫌,也招老百姓的骂。
其实,在二政府统治下,老百姓的日子并不好过。尽管由于政府失效,老百姓在有冤难伸而且特别想伸的时候,也会求助黑社会,而且凡是出现二政府的地方,根据黑社会中人的品性,有时候也会主持一点公道,但是总体来说,那种秩序绝非正常的秩序,往往是靠非法的暴力来维持的,就像当年的别廷芳一样,他的话就是法律,说杀人就杀人,连申辩的机会都不给。服从二政府的治理,只是由于不得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