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警
治安行政执法力量
乘警是铁路航运公安机关派出管理旅客列车和客运轮船治安、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执法力量。乘警也是铁路航运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能体现铁路航运公安特色、展示铁路航运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和民警精神面貌的重要窗口,也是铁路航运公安机关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特殊警种。
概念
1987年,《旅客列车、轮船乘务民警工作细则(试行草案)》中规定:乘警是铁路航运公安机关派出在车、船上管理治安,维护秩序的人员。
1995年,原铁道部公安局印发的《旅客列车乘务民警工作规范(试行)》中进一步明确:乘警是铁路人民警察的一个警种,是铁路公安机关派出的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执法人员。
1997年,《铁路乘警学》中阐述:乘警是乘务民警的简称,是铁路人民警察的一个警种,是铁路公安机关派出的在旅客列车上担当乘务工作的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人员。乘警是旅客列车的治安保卫者,肩负着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列车治安秩序,保护旅客运输生产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职责。
基本任务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命令,预防、制止、查处旅客列车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和治安灾害事故,维护旅客列车治安秩序,保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基本原则
公开管理,预防为主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职责权限
(一)管理旅客列车治安,维护公共秩序;
(二)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受理并调查报警案件,制作有关材料,保护重特大案(事)件现场;
(三)查缉通缉犯和各类犯罪嫌疑人;
(四)开展防火灾、防爆炸、防盗窃、防治安灾害事故和法制宣传教育;
(五)指导列车群防群治工作;
(六)会同列车其他工作人员做好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和治安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
(七)监督和指导乘务员查堵危险物品和违禁品
(八)参加“三乘”联检和列车消防检查;
(九)指导列车长建立“三乘”治安防控网络;
(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警卫对象乘车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协助各地公安、国家安全、司法机关人员在列车上进行的侦查、逮捕、押解犯罪嫌疑人工作;
(十二)协助国家机要人员的护送机要文件等工作;
(十三)协助边防、海关部门在列车上执行检查任务;
(十四)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上述群众劝返稳控工作;
(十五)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赋予的其他权利;
(十六)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具体工作
车厢巡视
例行安全检查
列车治安防范
列车反扒
参考资料
我与铁路乘警.警界书生.2010-12-22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24 04:18
目录
概述
概念
基本任务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