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鸟私情(拼音:wū niǎo sī qíng)是一个成语,最早出自于西晋·
李密《
陈情表》。
西晋·
李密《
陈情表》:“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刘今年九十有六,是臣尽节于陛下之日长,而养刘之日短也。乌鸟私情,愿乞终养。”
李密,名虔,字令伯,武阳人,西晋文学家。李密从小境遇不佳,出生六个月就死了父亲,四岁时舅父又强迫母亲何氏改嫁。他是在祖母刘氏的抚养下长大成人的,李密以孝敬祖母而闻名。相传,祖母生病的时候,李密痛哭流涕,每天晚上都衣不解带,守在祖母的身旁,侍奉其左右。所有的食物、汤药,一定要先自己尝过,然后才给祖母进食。
蜀国灭亡后,晋武帝准备让他做太子洗马这个官,郡县不断催促他前去任职。这时,李密的祖母已96岁,年老多病,李密舍不得离开祖母,于是,就上书给晋武帝,陈述家里情况,说明祖母年老多病,需要人侍奉,这就是著名的《陈情表》。他在《陈情表》中恳切地说:“如果没有祖母就没有今天的我,今天祖母需要我,否则就不能安度晚年。据说乌鸦都知道喂养衰老的母鸟,岂能人不如鸟呢?况且陛下是以孝道治理天下的,许多官员都受到您的垂怜,何况我比他们更加特别。我请求陛下准许我奉养祖母,让她度过晚年。”
《陈情表》言语恳切,委婉动人,晋武帝看了,为李密对祖母的一片孝心所感动,赞叹李密“不空有名也”,不仅同意他暂不赴诏,还嘉奖他孝敬长辈的诚心,赏赐奴婢二人,并指令所在郡县,发给他赡养祖母的费用。
古语有云:“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更是不证自明的人生逻辑前提。一个人如果不能孝敬生他养他的父母,不能孝敬这个世界上他最亲近的人,那他怎么可能担负起对国家的忠诚和对社会的责任。所以,孝是做人最基本的品质,至孝者才能至忠;至孝者才能至善。即使在物质极大丰富和社会保障不断完善的今天,人们仍然需要传承孝的文化,弘扬孝的道德,鼓励孝的行为。因为物质的丰富代替不了亲情的温暖,社会的保障弥补不了子女的反哺。更重要的是,孝是忠和善的基础,只有能够尽孝于父母之人,才能尽忠于国家,才能行善于社会。
三国·魏·
文钦《降吴表》:“钦累世受魏恩,乌鸟之情,窃怀愤踊。”
唐·
白居易《谢官状》:“臣所以抚心知愧,因事吐诚,乌鸟私情,得尽欢于展养;犬马微力,誓效死以酬恩。”
元·
吴景奎《留别巨生二首》诗:“鲤鱼甘旨慈亲乐,乌鸟私情祖母欢。”
清·
夏敬渠《
野叟曝言》一百回:“你受东宫厚恩,固属从古未有,即现在皇上施恩,亦属没世难酬,岂可因乌鸟私情,蔑君臣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