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园,位于虞山东麓,常熟西隅,相邻曾园、赵园,皆为常熟有名的古园,之园居三园之首,俗称“翁家花园”,因园内曲水回流如“之”字形而得名,系清光绪间江西、浙江布政使
翁曾桂于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所建,占地面积6915平方米,由水面、住宅、园林三部分组成,该园与苏州园林同根同源,具有一定历史价值。
文物信息
之园位于现苏州
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内,系清光绪间江西、浙江布政使翁曾桂于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所建,俗称“翁家花园”。园内曲水回流如“之”字形。占地面积6915平方米,由水面、住宅、园林三部分组成,该园与苏州园林同根同源,具有一定历史价值。
2009年5月21日,之园被市政府列为第七批常熟市文物保护单位。
主人
翁曾桂,字筱珊,
苏州常熟人。大学士
翁心存孙,
安徽巡抚翁同书三子,二代帝师
翁同龢侄,官至浙江布政使。同治十二年11月,浙江余杭发生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
翁曾桂作为刑部浙江司的承审人员,担任了该案的“主审”,亲自组织开棺验尸,证明并非毒死,实系因病死亡,在复审平反杨乃武小白菜冤案中有功。
之园详情
之园其名,据说缘出有三,一是翁氏家族辈份以“曾、孙、之、庆”排行.园主愿子孙繁衍聚息于兹,故以“之”名;二因园中有岛有水,其水流环绕如“ 之 ”字,故名以“之”;三说翁曾桂造园时,任江西布政司职,喜“之江三曲”形趣,故取“之园”以铭记。这三种说法都不无道理,故录于此。
之园原址旧貌:东起九曲黄河,南临九万圩,西至严家弄,北止荷香馆。总面积为14600平米,其中水面约占三分之一。其园门朝东,园内东北、西南为住宅,占地约5亩,其余尽为园林。
其景观设有:外大门、内宅门、中门;门内有“之福堂”大厅、厅后是书房、花房以及桥厅等;环水而筑有:船厅、六角亭、曲廊、挹爽轩、半溪亭、衣绿草堂、四面厅等。园中之水环流曲绕,有池宽深,鱼虾聚伏;有池清浅,荷莲摇曵。水中有岛,两岛之间有“垂虹”、“漾碧”、“饮绿”三座石桥相构连。岛上及园内遍植古树名木,有银杏、桧柏、香樟、黄杨、银桂、杉木、榆树、朴树、罗汉松、广玉兰、白玉兰、海棠、凌霄等皆在百年以上,有的已逾二百多年。
之园内园内楹联匾牌考究,有
翁同龢亲书特大字楷书“之园”两字为大门内塞门上的白底黑字巨匾,光彩夺目。之园园内大门门栅上的横匾“城市山林”,客厅里的隶书“之福堂”,园子内的行书“半溪亭”、“挹爽轩”、“衣绿草堂”等匾额至今保存完好,仍可看到。其中“半溪亭”三字气势磅礴,苍劲有力,可想书法家当年之非凡功力。
历史相关记载
光绪初年,
翁同龢之侄
翁曾桂在常熟城西九万圩购地二十余亩,历十余年,此地空荒。二十四年
翁同龢削职归,路过此间见所购园地,柳榆松杉皆渐成荫,而无一椽,且有池甚宽。在
翁同龢的授意下,
翁曾桂决定筑园。请苏州原吏部侍郎汪鸣銮设计,后接到汪寄来宅图三卷(即园林建筑图)。
翁同龢阅后即转寄江西任职的
翁曾桂。
翁曾桂同意依此建园。
光绪二十五年,园始营建,翌年园成。五月,开启正门。二十八日
翁同龢应邀至新园游,极畅适。此后,
翁同龢兴致极高多次入园游览。清代史料《翁文恭公日记》有记载,“诣之园,晚诣之园,晚偕侄同诣之园,梅正花,柳毵毵然,登陡忘疲,留饮……薄暮归。六月二十七日,筱侄(指翁曾桂)以舟来迎,因诣之,徜徉水石间”。
“之园”很美,且大,是典型的江南园林,有山有水,亭台楼阁布局得法,小桥流水错落有致,桃柳松柏绿肥红瘦,梅兰竹菊各有所处,步曲径能通幽,登高亭而神怡。园中荷池狭长,水自城河入,涓涓清流,自多生趣。池中有两小岛与岸相隔,筑数桥相通。池内广种藕莲,时值盛夏,一池荷花竞相开放,艳色迷人。邑人花景福《西城杂诗·之园》有赞:苦忆翁家数亩宫,涨天十丈藕花红。
该园建成于公元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据说从购置田地到落成,该园共用了20年时间,当年园门有联“廿年缔构,一水瀓清”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