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在
哲学上与“
客体”相对。主体指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承担者;客体指主体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对象。
古希腊的
亚里士多德最初用“主体”表示某些属性、状况和作用的承担者。
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一切变化的主体。从17世纪开始,主体和客体成为说明人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一对范畴,
康德、
黑格尔、
费尔巴哈都有重要论述。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主体是具有
意识性、
自觉能动性和
社会历史性的现实的人;客体是主体活动所指向的对象。物质世界本身并无主客体之分。
劳动和
实践是理解主体和客体关系的关键。主体和客体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两者的关系主要是实践关系和认识关系,其间又渗透着价值关系。人类历史是主体和客体形成以及他们之间不断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的发展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