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
中西医结合助理医师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助理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
报考条件
参加中西医结合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等中医药院校毕业生;一类是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籍人员和台港澳居民。
(一)院校毕业生
1、具有高等学校
中西医结合专业专科学历,以及具有中等专业学校中西医结合专业学历,毕业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申请参加中西医结合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
成人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
远程教育的中医学专业学历教育,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学校中未经评估的中医专业,在2002年10月31日前入学注册的非在职学生,毕业后取得学历并在医疗、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申请参加中西医结合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3、临床类别医师,取得省级考试,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道或参加过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可以参加中医类别
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资格考试;
4、中医类别专业的毕业生不能报考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二)其他人员
1、 外籍人员;
(1)取得我国中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并在提供外籍人员在中国中医学专业学历教育的高等中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实习满一年的外籍人员,可以申请参加考试;
(2)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同我国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2、 台港澳居民:
(1)台湾居民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和外籍人员条件一样;
(2)取得内地中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后,在内地三级中医医院不间断实习满一年并经考核合格。或得香港和澳门合法行医权并在香港和澳门执照行医一年以上的港澳居民,可以申请参加考试;
(3)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同内地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4)香港居民取得
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中医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香港合法行医权后,在内地三级中医医不间断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后,或在香港执照行医一年以上的;澳门居民取得
澳门科技大学中医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澳门合法行医权后,在内地三级中医医不间断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后,或在澳门执照行医一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
注: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不参加
医师资格考试,其考试办法另行制定。
报名时间
中西医结合助理医师考试报名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即网上报名阶段和现场报名阶段,网上报名阶段时间一般每年2月中旬~3月中旬,现场报名阶段时间一般在每年的3月中旬~4月中上旬。具体以考点通知为准。
2013年中西医结合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27日9时—3月15日24时,现场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8日—4月8日。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考试时间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一般在6-7月份,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
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一般在9-10月份。
2013年中西医助理医师考试时间:
一、2013年中西医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时间为2013年7月1日-7月15日。
二、2012年中西医医师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如下。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考试:2013年9月8日、9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考试:2013年9月8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证书注册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中医医师经注册取得由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保健活动。
(一)注册条件
凡取得中医医师资格的,均可以申请中医医师执业注册。未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的,不能从事医疗活动。
(二)主管部门
卫生部负责全国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是中医医师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三)注册程序
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中医医师,要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获得中医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的,还要提交有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以及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健康状况不适宜或不能胜任医疗、保健业务工作的等,不予注册。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的,以及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要申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需到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机构成组织,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四)变更和注销注册
中医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要到注册主管部,更注册手续。
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受刑事处罚的;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因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不合格的,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由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的;以及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将被执业注册主管部门予以注销注册。
通过标准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历年1999年至2011年分数线。
1999年中西医结合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56分
2000年中西医结合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50分
2001年中西医结合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56分
2002年中西医结合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56分
2003年中西医结合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58分
2004年中西医结合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72分
2005年中西医结合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77分
2006年中西医结合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96分
2007年中西医结合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74分
2008年中西医结合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78分
2009年中西医结合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86分
2010年中西医结合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84分
2011年中西医结合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87分
2012年中西医结合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93分
2013年中西医结合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87分
2014年中西医结合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8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