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于1912年经孙中山先生批准在
上海成立,是中国历史最为悠久的银行之一。1912~1928年,中国银行履行中央银行职能,负责代理国库、承汇公款、发行钞票等。1928~1942年,中国银行作为政府特许的国际汇兑银行,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改革管理机制,在中国金融界率先走向国际市场,先后在伦敦、新加坡、纽约等国际金融中心设立分行。1942~1949年,中国银行作为
国际贸易专业银行,负责政府国外款项收付,发展国外贸易并办理有关贷款与投资。
基本介绍
1912年1月28日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召开股东大会,大会决定由股东会职员组成中国银行临时理监事会,负责与正副监督筹订章程,并管理全行事务。1912年1月24日由孙中山总统下令批准成立中国银行,中国银行应运而生。1912年2月5日正式开业。
文化理念
银行标识
中国银行行标于1986年经中国银行总行批准正式使用。 行标从总体上看是古钱形状代表银行;“中”字代表中国;外圆表明中国银行是面向全球的国际性大银行。中文行名:中国银行中文行名字体由郭沫若先生题写,标识由香港著名设计师靳埭强设计。
证券代码: 601988
证券简称: 中国银行
公司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ank of China Limited
成立日期: 1983-10-31
上市日期: 2006-07-05
上市市场: 上海证券交易所
所属行业: 金融、保险业
注册资本: 人民币2538.3916亿元
法人代表: 肖钢
董事长:肖钢
总经理: 李礼辉
董事会秘书 张秉训
证券代表: 罗楠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邮政编码 100032
品牌价值
胡润品牌榜排名:
年份 品牌价值(亿元) 排名
[1]2012, 1190, 5;[1]
[2]2011, 1450, 5;[2]
[3]2010, 1400, 4;[3]
[4]2009, 880, 4;[4]
[5]2008, 1250, 4;[5]
[6]2007, 1210, 3……[6]
发展历程
1949年12月,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由上海迁至北京。1950年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归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领导。1953年10月2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中国银行条例》,明确中国银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特许的外汇专业银行。
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设出来,同时行使国家外汇管理总局职能,直属国务院领导。中国银行总管理处改为中国银行总行,负责统一经营和集中管理全国外汇业务。1983年,中国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分设,中国银行成为国家外汇外贸专业银行。1994年,中国银行由外汇外贸专业银行转为
国有商业银行。1994年5月,中国银行在香港发行港元钞票,成为香港三家发钞行之一;1995年10月在澳门发行澳门元,成为澳门两家发钞行之一。
2001年10月,由中银集团(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旗下的全资附属投资银行机构,中银国际于1998年7月10日在香港注册成立,其前身是始建于1979年的中国建设财务(香港)有限公司。2002年2月,中银国际发起并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等公司共同出资,注册成立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内地首家获得A股综合类证券商牌照的中外合资证券公司)10家银行重组而成的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挂牌成立。2002年7月,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发展年表
1912年 中华民国顺势成立,中国银行应运而生。
1912年—1928年 中国银行成为
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的中央银行。
1916年 抗拒袁世凯政府停兑令,全力维护中行信用。
1916年-1923年 中行历近十年之久,全面整理京钞问题。
1917年 则例之争——官商争夺中行领导权的斗争。
1927年
武汉国民政府集中现金,汉口中行损失惨重。
1928年 中行重要转折点——改组为国际汇兑银行 。
1930年-1937年 兴建外滩中行大厦,抗衡上海外资。银行
1932年 发起成立中国征信所,开创中国征信事业。
1929年-1936年 中行开设海外机构,拓展我国外汇业务
1929年-1936年 扩大贷款规模,转变贷款结构,支持国内生产发展
1931年 组建中国保险公司,推动保险业务发展
1932年 平息公债风潮,推动整理公债
1933年-1935年 世界银市剧烈动荡,中行力阻白银外流
1932年-1933年 中国银行力主废两改元,积极参与币制改革工作
1935年 国民政府垄断金融,强迫中行再次改组
1939年 南京政府成立四联总处,调整四行分工
1938年-1942年 加强钞券调运,供应抗战需要
1939年-1941年 平衡上海汇市,全力维持汇价
1939年-1943年 坚持进行货币斗争,抵制日伪金融侵略
1939年-1945年 努力争取侨汇,积极支持抗战
1946年-1949年 “粒米百元”——
恶性通货膨胀给中行带来严重影响
1947年-1948年 南京政府勒令外汇移存,中行迫于压力抵制未果
1949年 各地职工迎接解放,中行被顺利接管
1949年-1952年 承担外汇经营管理工作,成为我国外汇专业银行
1949年-1950年 积极稳定金融物价,促进国民经济恢复
1950年-1952年 反封锁、反禁运、反冻结,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1964年-1976年 加强外汇资金运用,支持远洋运输船队建设
1968年-1976年 试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实现出口收汇保值
1973年 加强调研工作,按时完成陈云同志布置的十个调研专题
1978年 顺应改革开放需要,开创中国信用卡先河
1979年-1980年 中国银行进行体制改革,国家外汇管理总局成立
1979年-1989年 加强外汇管理,发行
外汇兑换券1979年 解决中美冻结资产问题,促进中美金融合作发展
1979年-1992年 加大外资利用,发行国际债券
1979年-1980年 恢复国际金融组织合法席位,支持国内经济文化建设
1987年-1992年 取得港币澳门币发行权,利于港澳经济繁荣稳定
2004年 中国银行稳步推进股改工作,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2004年-2008年 百年奥运,百年中行——北京奥运会唯一银行合作伙伴
2006年 中行实现精彩上市,开启百年历程新篇章
2009(第六届)中国25家最受尊敬上市公司全明星榜
新出炉的“2009中国25家最受尊敬上市公司全明星榜”,更好地体现了今天的中国上市公司所面临的竞争环境。这次调查共涉及17个行业,457 家候选公司。中银行凭借良好的信誉度入选明星榜。
2010年 在《巴菲特杂志》、《
世界经济学人周刊》和世界企业竞争力实验室联合举办“巴菲特杂志年度金融大奖”评选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入围“2010年(第七届)中国25家最具投资价值上市公司”,位列第7位。
2011年 国际金融监督和咨询机构
金融稳定理事会在法国戛纳发布全球29家具有系统性影响力的银行名单,中国银行成为中国乃至新兴经济体国家和地区中唯一入选的机构。
2012年,中行百年行庆。
历史沿革
中国银行于1912年1月24日由孙中山总统下令批准成立。1912年2月5日正式开业。其由1905年清政府成立的户部银行(1908年起改称大清银行(Ta Ching Goverment Bank),负责整顿币制、发行货币、整理国库,行使中央银行权利)改组而来。故中国银行为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
民国政府时期
中国银行自民国时期早年成立后一直担负中央银行职责直至1928年,此时国民政府另外设立中央银行,并修订中国银行条例和章程,“经国民政府之特许为国际汇兑银行”。当时总行亦从北京(时称为北平)迁往上海办公。
此时的中国银行是官商合办的股份制银行。早期的中国银行在限制北洋军政府开支,抵制袁世凯停兑令,支持民族经济发展,组织爱国华侨支援国内抗战等方面作了很多工作。
1935年4月间,国民政府再次修订中国银行条例,导致中国银行的实际控制权事实落入四大家族中,成了
官僚资本主义聚敛财富的工具。
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中国银行。原总管理处随民国政府迁往台湾,至1960年在台重新开业。在台机构部门于1971年改名为
中国国际商业银行(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2006年8月间和
台湾交通银行(Chiao Tung Bank)合并为兆丰国际商业银行(Mega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Bank)。留置大陆地区的各分支机构部门收归国有,继续以中国银行行名营业存续。
社会主义时期
1950年4月,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划归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领导。
1953年10月2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中国银行条例》,明确中国银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特许的外汇专业银行。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银行作为中国人民银行领导的一个职能部门,利用信贷、结算、汇率等多种手段促进对外贸易事业发展,使国家外汇收入不断增加;积极参加反对美国政府冻结美元资产的斗争,抵制美国政府对中国实行的经济封锁;支持交通部门逐步建立远洋船队,支持企业通过进口设备和原材料来增加产量和质量;认真履行国家外汇专业银行的职责,加强外汇管理发展与国际金融界的交往。
改革开放时期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银行的各项业务得到了长足发展,跨入了世界大型银行的前列。
1979年3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银行从
中国人民银行中分设出来,同时行使国家外汇管理总局职能,直属国务院领导。中国银行与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两块牌子,内部一套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管。中国银行总管理处改为中国银行总行,负责统一经营和集中管理全国外汇业务。
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
中央银行职能,随后中国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分设,各行其职,中国银行统一经营国家外汇的职责不变。至此,中国银行成为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之下的国家外汇外贸专业银行。中国银行的身份发生根本性变化,由原中国人民银行一个分支部门、国家金融管理机关,转为以盈利为目标的企业。
1994年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国家外汇由外汇管理局经营,中国银行由外汇外贸专业银行开始向
国有商业银行转化。各外汇业务银行在外汇业务经营方面享有平等地位,中国银行正式结束了国家外汇专业管理,不再在外汇业务享有垄断地位。中国银行作为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与其它三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和
中国建设银行)一道成为国家金融业的支柱。
股份制改革
2004年8月26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标志着中国银行的历史翻开了崭新的篇章,启动了新的航程。
中国银行成为了国内首家H股和A股全流通发行上市的公司。作为国内A股市场IPO最大、市值最大、流通股份最多的上市公司,中行上市没有分拆任何资产,而是采取了整体上市方式,为国有银行改制试点创造了一个成功范例。整体上市不留存续公司,有利于建立和巩固良好的治理机制,实现中国银行品牌的统一经营,提高其国际竞争力。这既符合中行适应金融改革、开放、发展的需要,也符合自身
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股权投资多元化的需要,更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要。
经营范围
业务发展
中国银行主营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公司金融业务基于银行的核心信贷产品,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创新的金融服务。
个人金融业务主要针对个人客户的金融需求,提供基于银行卡之上的系统服务。金融市场业务主要是为全球其他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提供国际汇兑、资金清算、同业拆借和托管等全面服务。
中国银行全资附属投资银行机构——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银国际”)是中国银行开展
投资银行业务的运行平台。中银国际在中国内地、香港及纽约、伦敦、新加坡设有分支机构,拥有高水准的专业人才队伍、强大的机构销售和零售网络。中银国际全球性的管理运作,可为海内外客户提供包括企业融资、收购兼并、财务顾问、定息收益、证券销售、投资研究、直接投资、资产管理等在内的全方位投资银行服务。
中国银行通过全资子公司
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和联营公司经营保险业务。其中,在香港拥有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及其六家分公司、中银集团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东亮保险专业有限公司和堡宜投资有限公司,在内地拥有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澳门地区有联丰亨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7月的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在香港保险市场经营一般保险业务,业务品种齐全繁多,业务量多年位居当地同业前列。
中国银行是中国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商业银行。1929年,中国银行在伦敦设立了中国金融业第一家海外分行。此后,中国银行在世界各大金融中心相继开设分支机构。目前,中国银行拥有遍布全球28个国家和地区的机构网络,其中境内机构超过10,000家,境外机构600多家。1994年和1995年,中国银行先后成为香港、澳门的发钞银行。中国银行所属的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香港)”或“中银香港”),于2001年10月1日正式成立,是一家在香港注册的持牌银行。中国银行(香港)合并了原中银集团香港十二行中十家银行的业务,并同时持有香港注册的
南洋商业银行、集友银行和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的股份权益,使之成为中银香港的附属机构。中银香港是香港地区三家发钞银行之一,也是香港银行公会轮任主席银行之一。重组后的中银香港于2002年7月在香港挂牌上市。
作为中国金融行业的百年品牌,中国银行在稳健经营的同时,积极进取,不断创新,创造了国内银行业的许多第一,在国际结算、外汇资金和贸易融资等领域得到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赞誉。
海外发展
中国银行以诚信为本,以振兴民族金融业为己任,在艰难和战乱的环境中拓展市场,稳健经营,锐意改革,表现出了顽强的创业精神,银行业务和经营业绩长期处于同业领先地位,并将分支机构一直拓展到海外,在中国近现代银行史上留下了光辉的篇章。
由于历史和业务发展的原因,中国银行是目前国内银行中最国际化的商业银行,先后分别在中国香港(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期货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英国保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集友银行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英国保诚信托有限公司、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 、
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中银集团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 、
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研究有限公司 )、中国澳门(澳门分行)、中国台湾(台北分行)、新加坡(新加坡分行、大坡支行、小坡支行、加东支行、中区支行、唐城支行、中银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日本(东京分行、大阪分行、横滨分行、神户分行、大手町办事处)、澳大利亚(悉尼分行、中国银行(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中国城分行、墨尔本分行 、巴拉玛打分行、好事围分行、珀斯分行、布里斯班分行、博士山分行)、马来西亚(蔴坡分行、槟城分行、巴生分行、柔佛巴鲁分行、蒲种分行 )、哈萨克斯坦(哈萨克中国银行、亚联分行)、韩国(首尔分行、安山分行 、大邱分行、九老分行)、泰国(曼谷分行)、越南(胡志明市分行)、菲律宾(马尼拉分行)、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分行、泗水分行)、巴林(巴林代表处)、英国(伦敦分行、
中国银行(英国)有限公司 、伦敦中国城分行、曼彻斯特分行 、格拉斯哥分行 、中银国际(英国)有限公司 )、瑞士(中国银行(瑞士)有限公司)、卢森堡(卢森堡分行、中国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 )、荷兰(中国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鹿特丹分行 )、法国(巴黎分行、十三区分行)、德国(法兰克福分行、汉堡分行、杜塞尔多夫分行)、意大利(米兰分行)、俄罗斯(中国银行(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分行)、匈牙利(匈牙利中国银行 )、美国(纽约分行、纽约华埠分行 、洛杉矶分行、芝加哥分行)、英国开曼群岛(开曼分行)、巴拿马(巴拿马分行)、加拿大(中国银行(加拿大)有限公司、多伦多中区分行、多伦多士嘉堡分行 、多伦多万锦分行、温哥华分行、密西沙加分行)、巴西(中国银行(巴西)有限公司、圣保罗代表处 )、赞比亚(赞比亚中国银行)、南非( 约翰内斯堡分行)、比利时(布鲁塞尔分行)、柬埔寨(金边分行)、瑞典(斯德哥尔摩分行)和波兰(波兰分行)等35个国家和地区设立海外分支机构。
历年利率
2012年6月8日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2年6月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
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2]分别下调0.25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也同步下调。
2011年7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1年7月7日起银行贷款利息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
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也同步上调。
2011年4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1年4月6日起银行贷款利息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
2011年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1年2月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
2010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0年12月26日起银行贷款利息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
2010年10月19日自2010年10月20日起银行贷款利息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6%;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据此相应调整。
2008年11月27日从2008年11月27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一年期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各1.08个百分点,其他期限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作相应调整。同时,下调中央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等利率。
2008年10月29日从2008年10月30日起,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现行的3.87%下调至3.60%,下调0.27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由现行的6.93%下调至6.66%,下调0.27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2008年10月8日从2008年10月9日起下调一年期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各0.27个百分点;从2008年10月15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
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08年9月15日从2008年9月16日起,下调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从2008年9月25日起,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下调1个百分点。
2007年12月20日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
2007年9月15日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
2007年8月22日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
2007年7月20日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
2007年5月19日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
2007年3月18日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
2006年8月19日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均上调0.27%。
2006年4月28日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调0.27%,提高到5.85%。
2005年3月17日提高了住房贷款利率。
2004年10月29日一年期存、贷款利率均上调0.27%。
1993年7月11日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9.18%上调到10.98%。
1993年5月15日各档次定期存款年利率平均提高2.18%,各项贷款利率平均提高0.82%。
最新利率
2015最新利率
项目 年利率%
六个月(含) 4.35
六个月至一年(含) 4.35
一至三年(含) 4.75
三年至五年(含) 4.75
五年以上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