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成立于1989年,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国性行业组织。协会的会员由在从事家用电子
电器生产制造、经营、服务维修的企业,各级地方同业行业协会(维修管理中心),从事家用电子电器服务维修的科研、教育、培训的单位和个人,从事
家用电器生产制造、经营、服务维修的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企业,热心家用电子电器服务维修事业的中外知名人士、专家学者、国际友人、
海外侨胞、
港澳台同胞等自愿组成。
成立意义
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成立于1989年,是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注册登 记的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国性行业组织。
协会的会员由在从事家用电子电器生产制造、经营、服务维修的企业,各级地方同业行业协会(维修管理中心),从事家用电子电器服务维修的科研、教育、培训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家用电器生产制造、经营、服务维修的
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企业,热心家用电子电器服务维修事业的中外知名人士、专家学者、国际友人、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等自愿组成。
协会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突出服务特色,真正服务于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组织性质
协会是由从事家用电子电器产品的生产、销售、维修和服务及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机构及个人自愿组成的,为实现广大会员的共同意愿而依照本协会章程开展活动的全国性、综合性、非营利性、自律性的行业组织,依法取得社会团体独立法人资格。
建设宗旨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成为行业业主合法利益的真正代表,维护行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发挥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服务于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
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为行业的整体利益服务,切实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行业。
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有关行业政策,推行国家和行业的规章、标准、规范;履行政府授权、委托的职能,协助政府部门加强行业监督;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行业自律,引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广泛联系国内外相关行业的企业、同业组织,发挥在政府、行业、企业及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沟通、交流和协作;树立服务意识,突出服务特色。
积极促进中国家用电子电器制造服务业产业化发展;推进中国家用电子电器服务向服务商转化;大力培育和发展中国家用电子电器服务商;大力支持、扶植中小维修服务企业建设和发展;加快建立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的中国家用电子电器服务市场新体系。
组织机构
政策研究室:研究政策、发展方向、任务目标、规划计划、方案方法、行规行约等;提出政策建议;专业理论研究。
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新闻宣传;接待联络。
会员部:会员发展;会员服务;维权;会员信息管理。
行业发展部:宣贯政策法规,编制宣贯国家、行业标准,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维护秩序与权益,协调关系;监察督导行业发展,反映意见建议;组织开展交流与合作,协调公共关系;投诉与处理;督导实施明码标价、诚信、标准等的评定、认证、测试等工作。
统计信息办公室:开展网点分布、经营情况、技能水平、人员资质、设施设备、服务质量、价格、服务顾客满意度等的调查、统计、测评、分析、发布等工作。
培训部:建设行业职业培训教育体系,编写教材,师资管理,建设定点培训基地和定点培训学校;考评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等职业资质培训教育水平;培养专业人才,组织交流活动;拓展新职业及制定新标准;开发、推广教具。
业务范围
政策研讨
为政府主管部门定中国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行业的国家法规、规章、政策提供建议和反映意见;组织行业成员参与制定标准、行规、行约及实施指南;调查研究行业经营、改革、发展的基本情况和问题,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行业发展和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对市场秩序、诚信经营、服务 质量、安全作业、劳动保护、技能资质、旧家电再利用处理等方面的经营状况提出审查和评鉴意见建议;对行业发展趋势和存在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和规章方面的意见建议,作为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促进发展、依法行政的参考。
法规贯彻
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规章,制定适合行业发展需要的行规、行约,通过调查、统计、协调、研讨、交流、建议、发布、表彰、评鉴等方式,对行业进行指导,并组织实施。
标准推动
经政府部门批准或授权委托,参与并组织制定中国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行业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服务标准、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提出实施指南和组织实施方案指导建议,推进各项标准的贯彻、实施。经政府部门批准或授权委托,承担中国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行业企业的信用等级、资质等级、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等的测评鉴定,发放牌证,开展行业专业职业技能(技术职称)资格考评、颁发证书等的工作。开展行业指导、评测、改进。
行业自律
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秩序。对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行业的企业政策、项目、流程、质量、技术水平、保障系统建设、网点布局建设、经营、资质、成本等进行跟踪、协调、规范和引导。
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经营者权益保护日新闻发布会
权益维护
切实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保护中国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家用电子电器服务向服务商转化,大力培育和发展中国家用电子电器服务商;大力支持、扶植中小维修服务企业建设和发展。
关系协调
反映本行业广大业,包括非会员企业的意见,协调政府、行业、企业、社会及会员间的关系。协同、配合、支持其他行业组织的合法市场要求。
信息统计
开展行业统计,做好行业信息的收集、分析、预测、发布等工作,建立中国家用电子电器行业维修服务信息网,及时调查、研究、传递和反馈信息。为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行 业基本数据参考;为社会和用户提供行业内企业服务网点、经营政策、资质等级、业务状况、价格水平、服务质量、信用状况、维修知识等信息;为企业改进产品设计,提高服务质量、技能水平和提高用户以及员工满意度提供依据;为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企业,特别是会员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服务推广
提高行业知识产权意识和水平,扶植、培育、推介行业服务品牌,扩大服务业务范围,创新服务模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组织国内外的同行进行交流、协作、展示和交易,组织国内外考察,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举办与行业有关的企业、组织和个人间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宣传、展示、交易、评测及比赛等活动。条件成熟时,向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集中的国家或地区派驻代表机构,组织维修服务技术劳务输出。
技术交流
开展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建立家电维修服务行业专业技术研发机构,加强对产品维修性、维修保障系统、维修服务经营和管理的研究,发现、发掘、提炼国家级的行业科技成果;经政府部门批准或授权委托对行业的技术成果进行鉴定、应用、推广;组织编写、翻译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方面的资料和书籍,办好本协会的会刊、杂志和网站;定期举办国际论坛和专题研讨。
职业教育
组织职业、技术、专业、岗位等的行业教育、培训,编制职业技能标准,建立和发展定点培训基地和定点培训学校,撰写和编辑职业、专业、岗位教材,开发教具,研究教法;建立发现、培养和交流职业人才的机制和服务平台;定期举办行业技术和岗位技能竞赛。
自身建设
积极发展和接收会员,搞好会员会籍管理,扩大行业影响;联合地方同业协会和维修服务管理机构,相互支持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本协会的办事机构,完善内部管理的体制机制和各项制度;加强秘书处建设和管理。
其它事项
完成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和交办的工作,完成其他社会组织委托的工作。
理事成员
常务副会长兼秘书 长:赵泽蕊(女)
副会长:郭赤兵 刘志礼
副会长(兼职):以拼音字母为序
陈文凯 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邓 勤重庆商社家电维修有限公司
端木凌杰 陕西省家用电器维修协会
段书民 山东三联家用电器维修中心
福田耕三 东芝(中国)有限公司
秦 健 青岛赛维家电服务产业有限公司
望 勇 武汉市飞浪电子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王振刚 佛山市美的日用家电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荣誉
2009年6月23日,由民政部主办的首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授 牌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大会向包括
中国银行业协会、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对外工程承包协会在内的83个行业协会商会颁发了3A级以上社会团体牌证。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被授予4A级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