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成立于2015年6月,采取
有限合伙制,规模为3000亿元,主要向
保险机构募集,并以
股权、债权方式开展直接投资或作为母基金投入国内外各类投资基金,主要投向棚户区改造、
城市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工程、中西部交通设施等建设,以及“一带一路”和国际产能合作重大项目等。
设立背景
保监会助力推动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保险资金配置更加多元,风险得到分散,收益明显提升,并有力地促进了实体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
2008-2015年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占
GDP的比重保持在3%左右波动,2014年上升至3.18%,2015年第一季度达5.99%,预计未来这一比例将继续提高。
截至2015年5月末,保险业投资国家重大项目和民生领域合计备案规模1.2万亿元,投资形成了一批有影响力的项目,比如160亿元的京沪高铁项目、450亿元南水北调项目、360亿元中石油西气东输管道项目等。最近,保险机构还认购了665亿元
铁路发展基金优先股。
2015年6月29日,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中国保险投资基金设立方案》,设立中国保险投资基金。
基金定位
基金是主要由保险机构依法设立,发挥保险行业长期资金优势的战略性、主动性、综合性投资平台。
一是作为直接投资基金,满足国家经济战略、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产生的市场需求。
二是作为母基金,对接国内外各类投资基金,特别是有政府参与、投资领域类似的其他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遵循安全性、收益性、
流动性原则,坚持商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落实国家经济发展战略,扩大重大
项目资本金来源和直接融资规模,提升资金运用效率。
组织形式
基金采用
有限合伙制,设1名普通合伙人和若干有限合伙人。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出资设立
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保投资公司)。中保投资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设立、募集和管理。中保投资公司以社会资本为主,股权分散,不形成控股股东,遵守合伙企业法关于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的规定。有限合伙人由保险机构等合格投资者担任。基金设立、募集和管理遵循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场规则。
基金规模
基金总规模预计为3000亿元。首期1000亿元,存续期限5—10年,投资期后可发起设立后续基金。初期从整合现有保险资金投资项目入手,新项目融资实行分期募集。基金存续期间,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实现退出。
基金主要向保险机构募集,保险机构出资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80%。基金募集采用认缴制,认缴资金根据实际投资进度实缴到位。基金募集遵循市场化原则,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并提示风险,投资者自主判断投资价值和风险,自行决策出资。基金根据投资需要,可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向有关
金融机构融资。
投资范围
基金紧密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战略开展投资,主要投向“
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
长江经济带等战略项目,拉动力强、社会经济效益好的棚户区改造、
城市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工程、中西部交通设施、新型城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国际产能合作和“走出去”重大项目等。基金和中保投资公司应在协议和章程中明确直接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最低比例。在此基础上,基金可投资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物流、健康养老、能源资源、信息科技、绿色环保、中小微企业等领域。
基金投资形式主要包括上市和非上市股权、优先股、债权、
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股权基金、并购基金、夹层基金等各类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
基金根据合伙企业法设立,组建合伙人大会和投资顾问委员会,健全运行机制。中保投资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市场化方式组建管理团队,或聘请专业管理机构进行基金管理,并建立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基金投资具体项目,遵循依法合规、平等协商、
互惠互利原则进行选择和决策,交易结构和收益安排应当既有利于支持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也有利于调动参与主体积极性,防范投资风险。基金可设立专项子基金,开展特定领域投资,提高管理运行效率。基金与子基金之间应合理配置管理资源,建立有效风险隔离机制。
退出机制
基金以股权方式投资的,采取公开上市、“新三板”挂牌、股权转让、股权回购、股权置换等方式退出;以债权方式投资的,应当明确投资期限和增信安排,按投资协议约定到期退出;以优先股或夹层基金等方式投资的,应明确股权回购、股权转让等退出方式。基金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市场化原则,与项目方约定发生重大不利情形的退出方式,保障基金资产安全。
监督管理
保监会牵头组织筹建基金,制定相关规则,依法对基金设立、运营等进行监督管理,防范基金运作风险,并在偿付能力监管政策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建立基金与国家宏观管理部门的项目信息沟通机制,主要提供服务,不得干预基金投资决策。
主要影响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的成立将有利于保险业发展和国家经济建设。
对保险业来讲,随着保费规模的增加,保险公司资本运转将更为充足,中国保险投资基金的设立为保险机构提供保险金对接国家战略和重大
工程建设的机会,比如“
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长江经济带建设等,成为保险行业长期资金的综合性投资平台。
对国家经济建设来讲,保险行业拥有较强大的保费规模,保险投资基金的设立可充分发挥保险资金的资本优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转型,一方面可对接国家经济战略、混改等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可通过投资为实体经济提供股权投资以及引导长期资金支持成长前景较好的行业和领域,促进经济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