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常用名:低碳产业联盟)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教育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开发银行六部门《
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
科技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科发政[2009]648号)等文件通知由中碳联盟北京低碳研究院、
中国城市低碳发展专业委员会、
中国低碳节能建筑行业分会、国务院国资委主管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能源资源综合利用专业委员会、中国煤炭化工专业委员会(行业分会)、
中国矿产投资行业分会、北京市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会、
湖南工业大学、
中关村光电产业协会等单位在国务院参事、全国政协有关领导的关怀下,在国家相关部委领导的支持下在2010年3月联合
新能源、
太阳能、
风能、
生物质能、
电力、
电池、
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
金融、
化工、
房地产等行业53家企业联合发起成立,由国家相关部委领导指导、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社团和行业组织、知名企业、媒体人员组成。
简介
致力于推动低碳行业的法律法规建设,推动行业自律,协助政府对低碳产业发展实行监督和管理,组织政府、权威专家调研团对产业进行调研,向政府提供调研报告,为政府制定行业政策、法规、行业标准提供决策参考。向政府反映联盟成员的意愿和要求。提出促进产业发展的建设性意见,为政府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提供依据,争取政府项目资金,切实有效推动产业发展。
根据科技部等六部门《
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科技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科发政[2009]648号)等文件精神和联盟协议各方共同约定中碳联盟北京低碳研究院(联盟理事长单位),作为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代表联盟与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等文件;联盟对外签署的其他文件可由相关联盟成员就具体事项,共同出具
授权委托书,委托联盟理事长单位签署。
联盟理事会现有244家会员企业,其中副理事长企业单位22家、常务理事企业单位37家,涉及新能源、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电力、电池、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金融、化工、房地产等行业。
任务与职责
1、联合投资,联合国家主管部委与地方城市推动城市低碳发展,推动低碳节能建筑、低碳示范社区试点实施方案规划、 BOT PPP融资以及运营指导,推广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在城市低碳中的应用,推动城市低碳交通。
2、协助理事会成员单位进行国家相关部委、地方政府、企业、科研单位、知名专家等之间的公共关系沟通:成员单位之间跨行业项目承接及一、二、三产联动投资合作;国家项目资金及专项资金申报审批咨询,协助国内企业开展国际项目工程合作、上市运作、法律援助、投融资;与地方政府开展战略合作、地方大型项目立项审批、协助地方政府开展国内外招商引资、 地方债券发行、地方政府与国家相关部委开展战略合作等咨询服务。
3、组织理事会企业单位开展“碳交易”--CDM或PCDM项目,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维护会员企业的利益,协助联盟理事会企业单位危机公关
4、定期邀请欧盟25个成员国、美国、日本、东南亚、非洲等国驻华使馆商务参赞及国外采购商举办行业进出口洽谈交流会
5、每年评审编制《联盟重点推荐行业出口品牌》、《联盟重点推荐行业出口名牌》向
联合国采购司、欧盟25个成员国、美国、日本、东南亚、非洲等国驻华使馆商务参赞、国外采购商以及欧盟商业联盟、印度商会、
非洲中华总商会、英国商会、日本商会、美国商会、
韩国中华总商会、
俄罗斯中国总商会、马来西亚中华工商联盟、
加拿大中华总商会、
新加坡中华总商会、菲律宾华商总商会、坦桑尼亚农工商会、埃及亚历克山大商会、开罗工商会、
埃及出口促进中心、埃及商会联盟、
埃及贸易发展中心、苏丹商会、利比亚班加西工农商会、利比亚的黎波里工农业商会等欧盟、美国、日本、东南亚、非洲商会组织团体及其会员企业推荐
6、进出口:每月从驻国外205个商务参赞处(亚洲地区39个、西亚非洲地区66个、美洲大洋洲地区48个、欧洲地区46个、国际组织4个、港澳2个)、
联合国采购司、开发计划署,我会汇总国外各行业进口采购信息、项目招标信息、项目投资信息进行发布
7、城市投资考察:每月举办1~2次城市投资考察活动,促进企业家与城市主要领导面对面交流,共享城市发展商机。优先推荐联合会理事会企业单位负责人陪同国家领导人出国考察作为随团企业代表成员
8、外交官联谊会:每年4月份,邀请各国驻华大使(每次100位左右)、我国前驻外大使(每个国家1位)与相关会员企业家在人民大会堂欢聚一堂,共谋合作
9、投资全球行:每年举办2~3次财富全球行活动,带领会员企业家走出去开展系列经贸合作活动,届时将邀请所经考察国家政要出席
10、企业融资:整合各类投资家,为会员提供更多直接融资机会,常年进行会员资本与项目对接,以及上市咨询促进工作
11、高端沙龙:每月将举办1~2次国内外政要名流小范围高端聚会活动,为相关会员企业家提供小范围合作对接机会
12、慈善环保公益:开展慈善环保公益事业,整合各界慈善家进行慈善环保公益行
13、咨询平台:协助企业进行土地、矿产等项目评估、竞标,卫星城市(卫星都市)开发建设
14、加强行业自律,组织政府代表团进行行业调研,优先考虑联合会理事会企业单位作为政府代表团调研考察企业;编写调研报告并提供给相关政府部门,部分内容免费提供给会员单位
15、沟通政府及有关部门与企业的联系,针对行业政策制定调研,协助政府制定行业政策
16、组织大型公益活动、组织展览会、招商会、产品推广会、研讨会、论坛等各种形式的会议,搭建政府、专家、企业、媒体之间的沟通交流高端平台
17、组织与同类型组织的国际交往,安排会员对外经贸考察,提供项目投、融资机会,优先考虑副理事长以上级别单位
18、推动和建设绿色的创新型集约低碳工业园区,实现土地资源集约化、生产集约化、清洁燃料供应集约化、三废治理集约化,促进联合会成员互惠互利的资源共享,促进行业与相关产业的和谐发展,提高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19、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建立中国低碳产业发展基金。
20、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同世界各国政府的有关部门和相关组织签订双边或多边合作协议,联系、组织与国外进行技术交流。
21、加强联盟成员的对外宣传,建立联合会成员与消费者的良好关系。
22、为联盟成员提供信息、法律援助、咨询、培训等服务;围绕产业的发展开展咨询,举办研讨会、论证会、推介会、展览会;创办《低碳产业》会刊;组建俱乐部和沙龙;组团参加国内国际行业展览会和博览会。
23、开展本联盟宗旨所允许的其它活动。
说明:联盟下设中国低碳产业联盟房地产开发投资联盟、企业融资联盟、矿产投资联盟、光伏行业联盟、太阳能光热行业联盟、新能源行业联盟、电动汽车行业联盟、节能环保行业联盟、低碳节能建筑行业联盟、风能行业联盟、风电设备行业联盟、地热能行业联盟、生物质能行业联盟、进出口联盟、绿色生态农业联盟、锂电行业联盟、煤化工行业联盟等
大事记
中国低碳产业联盟大事记
1、中国低碳产业联盟开展商务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中国低碳产业联盟召开2010年节能减排工作座谈会,就上半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会长兼中国低碳产业联盟主席德平会长在会上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不断协调优化低碳产业发展环境,做好产业调研工作,做好相关国家部委的低碳政策制定的助手工作,同时,推动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加快低碳产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低碳产业竞争能力,推动企业减排计划落实工作。 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和相关负责人的交流发言后,中国低碳产业联盟秘书长彭复兴指出,今年以来,全国各级政府及企业积极主动开展减排工作,相关的低碳金融,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等政策标准及补贴政策逐步完善,碳交易审批试点城市也在逐步落实,促使减排工作呈稳健推进,低碳产业也有了较快发展。 彭复兴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减排工作对全球的重要意义,要着力优化低碳产业发展环境,加大减排知识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高全民减排意识。相关部门要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最大限度支持。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内控减排建设,完善内控减排体系建设工作。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职能,当好政府的助手与参谋,引导低碳产业又好又快发展;要强化对市场行为的监管,加强行业自律。北京中企新能联盟低碳技术发展中心作为我联盟的职能中心,务必与会员部紧密配合,号召低碳产业相关会员企业,积极参与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与国富泰信用的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加快推动低碳产业的信用体系建设,为增强低碳产业的竞争力提供支撑,推动我国减排目标快速实现。
2、联盟推动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工作
中国驰名商标(famous trademark of China)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是最具有高权威性的商品最高国家级荣誉。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03年4月17日颁布的《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其涵义可以概括为: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
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依法受到优于普通注册商标的特别保护。驰名商标既具有一般商标的区别作用,又有很强的竞争力,知名度高,影响范围广,已经被消费者、经营者所熟知和信赖,具有相关的商业价值。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在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我国减少碳排放工作任重道远,一方面要政府政策引导,广大公民积极参与,另一方面离不开企业在生产、销售及产品使用过程落实,为了更好的推动我国碳排放目标实现,低碳型龙头工业企业一定要在做好减排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国家工商总局的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工作,更好的保护自己,共同完成我国减排目标的实现
3、关于开展理事会企业单位“碳交易”工作 启用10亿低碳发展基金
2010年9月14日,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中国低碳产业联盟召开了关于开展理事会企业单位“碳交易”工作的会议。
会议就我国目前碳排放交易的现状各方代表做了交流,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环保部、国务院参事、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中国低碳产业联盟相关领导及相关碳排放交易的专家也出席了本次会议。自2005年《京都议定书》至2009年中国第一个碳中和企业诞生,到2010年
中国低碳指数的诞生,一场“碳风暴”在北京、成都、重庆等地刮起。由于碳交易市场机制相关政策还不完善、交易处于试点期,产生碳排放被贱卖,市场盲目混乱的局面。
因此,本次会议就如何开展低碳认证,低碳政策、价格、交易程序、交易类型、交易市场规范做了广泛的研究和探讨,并求同存异达成初步的一致意见,该意见将作为制定碳排放交易的政策、价格、交易程序、交易类型、交易市场规范的重要参考。由于该意见涉及下一步碳交易政策制定,相关与会领导并未透露具体的细节。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会长兼中国低碳产业联盟主席德平会长要求:我们市场调研部务必继续做好低碳认证,低碳政策、价格、交易程序、交易类型、交易市场规范的市场调研工作,形成可行性意见报告上报相关政府部门,协助制定相关政策。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执行会长兼中国低碳产业联盟秘书长彭复兴提出:务必落实本次会议各位领导指示精神,积极推动低碳认证,低碳政策、价格、交易程序、交易类型、交易市场规范的工作;同时,充分利用我单位10亿人民币的低碳发展基金,组织开展会员单位的“碳交易”工作,避免我国“碳”被贱卖,烂卖的现象,引导我国碳交易市场更加健康、成熟的发展。
4、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中国低碳产业联盟联合主办2011中国低碳产业发展高峰论坛暨十大“低碳品牌”颁奖盛典
一、论坛规划
1、论坛名称:2011中国低碳产业发展高峰论坛
2、论坛主题:携手推动 发展 共赢
3、论坛主议题:推动低碳产业发展,共建低碳中国
4、论坛地点:北京人民大会堂
5、论坛规模:300人以内
6、指导单位(拟):全国政协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国家工信部
国家科技部
国家商务部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财政部
7、主办单位: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 中国低碳产业联盟
8、协办单位:待定
二、拟邀领导专家
安瓦尔 乔杜里 联合国副秘书长
周声涛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
胡德平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原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
保育钧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第十届全国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原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全国政协副秘书长
郎志正 国务院参事、中国质量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著名质量与标准专家
杨建龙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主任
任 珑 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司 长
郑立新 国家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副司长(主持工作,正司级)
常晓村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
王树林 国家发改委研究员,原中央警备局副局长
彭复兴 中国低碳产业联盟秘书长
主要议程一、论坛开幕式:(8:30-9:35)嘉宾入场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宣布论坛开始,介绍嘉宾领导致辞周声涛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胡德平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原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保育钧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第十届全国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原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全国政协副秘书长郎志正 国务院参事、中国质量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著名质量与标准专家彭复兴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执行会长、中国低碳产业联盟秘书长协办单位首席代表致辞
二、低碳产业扶持政策对话:(9:35-9:45)嘉宾:胡德平书记,保育钧副主席、郎志正教授、彭复兴执行会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科技部领导
三、主题演讲:(9:45-11:20)
1、演讲主题:中国低碳产业现状、发展机遇和挑战演讲嘉宾:国家发改委领导
2、演讲主题:2011年中国对低碳产业发展规划演讲嘉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部主任杨建龙
3、演讲主题:国家将对低碳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演讲嘉宾:工信部、科技部、商务部领导各1人
4、演讲主题:企业如何做好自主创新、推动节能减排演讲嘉宾:企业代表四、联合宣言:(11:20-11:30)活动主题:“倡导低碳生活”联合宣言联合号召人:胡德平书记共同宣言人:领导专家、优秀企业代表
五、现场对话:(14:00-16:00)对话主题:针对低碳产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修订等方面研讨对话嘉宾:国务院参事、中国质量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郎志正教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工信部、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及企业代表
六、现场互动:(16:00-16:30)主题:媒体记者、参会代表围绕本论坛主题对对话嘉宾提问
七、2010年度最值得消费者信赖的十大“低碳品牌”颁奖盛典颁奖嘉宾:
周声涛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
胡德平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原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
保育钧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第十届全国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原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全国政协副秘书长
郎志正 国务院参事、中国质量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著名质量与标准专家
杨建龙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主任
任 珑 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司 长
郑立新 国家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副司长(主持工作,正司级)
常晓村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
王树林 国家发改委研究员,原中央警备局副局长
彭复兴 中国低碳产业联盟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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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低碳产业联盟企业理事会单位享受权益
1、联盟协助理事会企业单位政府公关:国家项目资金及专项资金审批,例如商务部家电下乡、企业信用评级、纳入商务部重点 推荐名牌出口企业、科技部和国家发改委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批、国家项目资金申请报批、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驰名商标申请报批、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富民强县项目审批(政企联合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审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审批、择机安排国家及部委领导莅临企业视察等
2、组织开展理事会企业单位“碳交易”维护会员企业的利益,协助联盟理事会单位危机公关
3、优先考虑联盟理事会企业单位负责人作为国家领导人出国考察随团企业代表成员
4、加强行业自律,组织政府代表团进行行业调研,优先考虑联盟理事会企业单位作为政府代表团调研考察企业;编写调研报告并提供给相关政府部门,部分内容免费提供给会员单位
5、沟通政府及有关部门与企业的联系,针对行业政策制定调研,协助政府制定行业政策
6、组织大型公益活动、行业评比、组织展览会、招商会、产品推广会、研讨会、论坛等各种形式的会议,搭建政府、专家、企业、媒体之间的沟通交流高端平台
7、组织与同类型组织的国际交往,安排会员对外经贸考察,提供项目投、融资机会,优先考虑副理事长以上级别单位
8、提供政策、技术、法律、信息、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