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6月8日,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召开的
中央执行委员会第27次会议作出决议,定于1933年12月11日在
瑞金召开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1934年1月22日,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在中央政府大礼堂开幕,来自全国15个
苏区的正式代表700多人,以及中央政府和中央机关组织的旁听者1500多人参加了会议。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选举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其中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175人,候补中央执行委员36人;还选举了中央工农检查委员会,委员35人。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成员17人,
毛泽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
项英、
张国焘为副主席,
张闻天为中央人民委员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