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Ĉina Esperanto-Ligo),简称全国世协(ĈEL),是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正式批准、接受
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业务指导、由中国全国各界世界语学习者、使用者和支持者的,于1951年3月11日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发展历史
1951年3月11日,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成立。
1980年,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加入
国际世界语协会成为团体会员。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两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等其他形式召开。
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等其他形式召开。
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4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会长为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经会长委托,理事会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可以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三至五人组成,监事长1名,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主要职责为:
组织会员
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加入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会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业务资产
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的业务范围: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经费来源:
建设成就
活动交流
1986年和2004年,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先后两次在北京主办
国际世界语大会,各有来自五十多个国家的两千多名
世界语者参加。
2013年11月16日至17日,由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主办,枣庄市政府,枣庄学院承办的第十届全国世界语大会在山东枣庄学院召开,大会的主题是新机遇,新平台,新追求。
2015年5月17日-18日,第11届世界语大会在昆明召开,来自十余个国家近300位中外世界语专家学者与会。
2018年1月20日,
第12届全国世界语大会在长沙开幕,来自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的140名专家学者和世界语者参加会议。
2019年11月8日-10日,
第13届全国世界语大会在浙江上虞召开,大会主题为“中国世界语者的初心和使命”,来自中国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的240名专家学者和世界语者与会。
2023年3月24日-25日,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在北京(中国外文局)举行第十四届全国世界语大会,大会主题为:新时代、新使命、新跨越。
学术期刊
《世界》是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主办的期刊,刊号为CN11-1305/H,于1981年创刊,规格为16开本,发行周期为月刊。
人才培养
奖项设置
2019年11月8日,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公布2018-2019年度在世界语推广和发展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及获奖名单。
培训活动
2023年12月22日-24日,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在北京开设全国中青年世界语骨干培训班,特邀中国外文局领导,教育、传播领域专家,资深世界语者进行授课。
文化传统
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会徽整体为圆形,整体色系为绿色和白色;外侧上方为用世界语写的协会名称,下方为用中文写的会名;内侧以一对手和一颗五角星构成。
社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