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史》系统梳理了新中国成立后
社会主义法制发展的基本历程,通过对新
中国宪法史、
行政法史、
民法史、
刑法史、
商法史、
诉讼法史、
知识产权法史、
劳动保障法史、涉外法史等部门法史的研究,全面展示了60年来中国法制建设取得的成就,揭示了今后发展完善的方向。书末并整理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大事记。《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制史》是国内首部由权威法史学家牵头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史,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部新中国的建设史,同时也是一部法制建设和法治发展史。为了正确地认识和阐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发展道路及历史经验,给以后的法制建设提供借鉴,1995年春,我们约请了一些专家、学者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史》,历时一年而成,于1996年底出版。1998年10月,本书经过修订再版。
我们深知,本书作为当代中国学者撰写的第一部研究新中国法制史的著作,存在着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然而,党和国家却给了很大的鼓励。1996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史》,于1998年获第十一届中国图书奖;1998年修订本,于1999年获第四届国家图书奖提名奖、中宣部第七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图书奖。2000年,本书被中国社会科学院追加为中国社科院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1997年9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治国的基本方略,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从那时起,中国开始了由“法制”向“法治”的伟大转折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