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全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人选,任命崔世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于2014年12月20日就职。
2014年9月17日
文件背景
2014年08月31日,澳门特别行政区举行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400名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中有396名参加投票,现任行政长官崔世安作为唯一候选人获得380张赞成票,高票当选第四任行政长官候任人,得票率为95.96%。澳门特区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9月3日发布新闻稿说,澳门特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结果已获终审法院确认。鉴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司法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终审法院院长已于9月2日确认了总核算委员会送交的于8月31日举行的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的总核算结果,并宣布崔世安先生为下一届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候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