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牵头农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农业标准化发展规划、计划,开展农业标准化绩效评价;组织制定或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和实施农业行业标准。
(六)指导农业质量体系认证管理;负责无公害农产品、
绿色食品和
有机农产品管理工作,实施认证和质量监督;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审批登记并监督管理。
(九)编制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基本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编制本领域财政专项规划,提出部门预算和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建议并组织或指导实施;提出本领域科研、技术推广项目建议,承担重大科研、推广项目的遴选及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