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前身为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党校,对外公开名称为广东革命干部学校,创办于1950年3月。1955年7月更名为中共中央第六中级党校。1956年10月更名为中共广东省委党校。2001年8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广东行政学院与广东省委党校合并,实行 “一套人员、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是中共广东省委直接领导下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一个重要工作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培训轮训全省除中央党校培训对象外的市厅级党员领导干部、县级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要领导干部以及理论骨干,按国家规定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
历史沿革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创办于1950年3月,至今已走过了60多年的发展史,其间发生了今非昔比的变化,梗概的历程是:
(一)成立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党校
1949年10月14日,广州解放。1950年1月,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召开广东各地党代表会议,决定开办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党校,校址设在广州东山区农林下路。1950年3月,成立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党校,对外称广东革命干部学校。华南分局党校的体制是党委领导制。
1950年3月23日,华南分局组织部批准了第一届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党校党委会。区梦觉任书记,黎明任副书记;华南分局党校第一任校长由分局第三书记方方兼任,副校长由区梦觉、黎明担任。
1952年10月,对外由广东革命干部学校改称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党校。区梦觉任校党委书记、校长,李光宇、黄宇任副校长。全校共有工作人员56人。组织机构有教务处、校务处、校长秘书室。1953年4月,组织机构改为办公室、教研室、教务处。
(二)更名为中共中央第六中级党校
1955年7月,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党校改名为中共中央第六中级党校,实行校长负责制。黄康任校长,黄宇、黄庄平任副校长。1956年8月,根据全国中级党校座谈会精神,把领导体制由校长负责制改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撤销校委会,成立党委会。黄康任书记,黄庄平、林树兰任副书记。组织机构设办公室、组教处及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共党史、党的建设、联共党史5个教研室。全校共有工作人员103人。
(三)更名为中共广东省委中级党校
1956年10月,中共中央华南分局撤销后,中共中央第六中级党校改名为中共广东省委中级党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组织机构设办公室、组织处、教务处、资料室及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共党史、党的建设、联共党史5个教研室。
(四)省妇联干校、省团校和广州市委党校并入中共广东省委中级党校
1958年8月根据省委决定把中共广东省委中级党校迁至黄华路。1958年9月,省妇联干校、省团校和广州市委党校合并到中共广东省委中级党校。1959年2月,省委又决定将省妇联干校、省团校和广州市委党校从省委中级党校分出去,负责各自所属的干部培训工作。
(五)更名为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1972年2月,省委决定把中共广东省委中级党校改名为中共广东省委党校。2月10日,省委任命军代表孙惠畴为省委党校党委书记兼革委会主任。陈健、孟维平、赖仲元、刘刚、张华明、梁木为革委会副主任。12月,省委任命陈健为省委党校党委书记兼革委会主任。组织机构调整为党委办公室、组织教务处、行政处及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共党史4个教研室和5个学员队部。1977年5月13日,省委为了加强党校领导,决定:省委党校由省委直接领导,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省委书记王首道兼任省委党校党委书记、校长,李嘉人任党委第一副书记、第一副校长,陈健任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张华明、赖仲元、梁木、赖诗逸任党委常委、副校长。
(六)广东行政学院并入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2000年1月4日,省委常委会议决定:广东行政学院合并到省委党校,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由省委党校统一负责全省党政干部的培训工作。2001年7月1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省委党校与广东行政学院合并的通知》。7月31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了《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机构编制方案》。8月28日,省委党校与广东行政学院举行校(院)合并大会暨挂牌仪式。省委党校与广东行政学院合并后,省委副书记刘凤仪兼任省委党校校长、广东行政学院院长。李本钧任常务副校(院)长,张尚仁、钟生坦、钟康模、陈鸿宇、李廷家任副校(院)长。
合并时,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共有30个正处级内设机构:校(院)委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纪委办公室、监察室)、人事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教务处、科研处、联络处、保卫处、财务处、总务处、信息网络中心、哲学教研部、政治经济学教研部、经济管理学教研部、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中共党史教研部、党的建设教研部、法学教研部、外语教研部、公共课教研部、行政学系、办公自动化管理系、邓小平理论与现代化战略研究所、校(院)刊编辑部、图书馆、进修部、培训一部、培训二部、研究生部、函授学院(省委党校业余大学、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广东分院)、学历教育部。2001年10月,校(院)委研究决定将11个教研部或系整合为9个教研部(系),即:哲学教研部(系)、经济学教研部(系)、管理学教研部(系)、行政学教研部(系)、法学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系)、中共党史和党的建设教研部(系)、外语教研部(系)、公共课教研部(中文系)、办公自动化管理教研部(系)。培训一部更名为培训部,培训二部更名为公务员培训部。合并后,教职工人数为534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58人(含有行政职务117人),行政人员276人。教师204人,其中教授35人,副教授73人,讲师71人,助教25人。
2023年11月,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粤港澳大湾区研究中心揭牌。2024年12月5日,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与广东省委党校 (广东行政学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实现琼粤相向发展,共同打造省级党校合作典范。
现任领导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广东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蒋达勇
广东行政学院第一副院长:冯忠华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副校长,广东行政学院副院长:潘向阳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校委委员,广东行政学院院委委员:伍俊斌林盛根、刘朋
主要职责
(一)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培训、轮训省管厅(局)级党政领导干部,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省直机关处级干部;培训后备干部,培养理论干部;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三)开展学位研究生教育以及其他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
(四)围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科学研究与探讨,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咨询。
(五)对市县党校和行政学院进行业务指导。
(六)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学术研究
建设成果
省委党校位于广州市区中部,地处越秀区,占地98亩,建筑面积达18万多平方米。在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建校60多年来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学条件不断得到改善。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先后投资近3亿元,建成了30层党校大厦和多功能文体中心。投资改造和修缮了图书馆、教研楼,极大地改善了校园环境和提高了办学条件。2001年校(院)合并后,后勤部门按照校(院)领导提出的“校园建设做新做美”的要求,加大校园设施改建工作,先后对校园道路、排水网和学三楼学员宿舍进行改造,对大礼堂进行更新修缮,完成了食堂四楼的加宽工程,增加了就餐面积,并完成了职工宿舍楼梯等公用场地的装饰维修,校(院)建起了标准规格游泳池,并在文体中心开设乒乓球馆、健身馆,在校园绿地也加装了各种健身器材。2006年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投资2亿多元建设的公务员教学综合大楼在2010年9月竣工落成,成为校(院)又一标志性建筑,使教学基础设施和学员生活设施上了一个新台阶。校(院)多次被评为广州市花园式单位、卫生模范先进单位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样板单位,为教职工和学员创造了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
科研平台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拥有专业结构合理、适应党校和行政学院科研工作任务和特点的科研人才队伍,在校(院)委的领导下,围绕干部教育、党的理论创新、党委和政府重要决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任务组织和开展科研工作。围绕科研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校(院)不断深化科研管理制度改革,形成了科学、规范、系统的科研管理制度;强化学术平台建设,共设立和挂靠学术研究机构22个,组织和资助出版《岭南理论视野丛书》和《黄华园学术文萃》系列丛书及各类干部教育系列教材;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术研讨活动,开辟了“黄华园学术论坛”,多次组织和承办国际性、全国性和全省性理论研讨会。在学术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决策咨询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圆满完成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校科研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为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八五”以来,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共获得科研项目784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4项(其中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4项),省社科规划项目97项,其它省部级项目156项,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项。获省(部)级优秀科研奖项,其中一等奖项。共发表和出版成果6249篇(部),有一批论文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经济研究》、《政治学研究》、《新华文摘》、《光明日报》、《人民日报》等著名刊物发表和转载;50项决策咨询研究报告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中央部、委、办领导肯定并转化为重要决策内容。
2000年以来,中共广东省委党校8次荣获省(部)级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科研工作进步奖及科研立项奖,4次被评为“广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先进单位”。
学术资源
校(院)位于 “海上丝绸之路”起点的广州市越秀区,校园环境幽雅,人文历史厚重,办学设施齐全,配套功能完善,可同时容纳千余人教学食宿。有两个校区,主校区在广州市建设大马路3号,面积100亩,建筑总面积18万多平方米。第二个校区在广州市花都区,面积200亩,建筑总面积8万多平方米。建立了“天地联通、五网合一”(即中央党校卫星远程教学网、省干部教育卫星远程教学网、校园网、数字化图书馆信息网、外部网)的信息化系统。馆藏纸质图书40万册,电子图书100万册。
办学条件
院系专业
哲学教研部(系)、经济学教研部(系)、管理学教研部(系)、行政学教研部(系)、法学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系)、中共党史和党的建设教研部(系)、外语教研部(系)、公共课教研部(中文系)、办公自动化管理教研部(系)
师资力量
现有教职工380人,其中行政后勤人员210人,教学科研人员170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66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65人,博士62人,硕士98人。离退休人员394人,合同工274人。近年来,有17名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5人获全国 “五一劳动奖章”和省劳动模范、省“五一劳动奖章”,4人获“广东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和“广东省优秀中青年社会科学家”称号。
教学建设
主体班次培训:市厅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修一班、二班,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一班、二班,中青年女干部培训班,省直单位处级干部进修班等,同时承担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交赋的专题培训任务,广东学习论坛已在校(院)举办超过百期。公务员培训班次有:初任培训班、任职培训班、专业知识培训班、更新知识培训班。
干部短期培训:2012年校(院)干部继续教育学院更名为干部教育学院,主要承担干部短期培训任务,以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为主要培训对象,同时接受大中型民营企业及港澳特区政府、香港爱国社团的委托,培训澳门公务员、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及社团骨干。干部短期培训,主要采取委托培训方式。此外,继续举办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教育。
网络教育培训:2010年7月,校(院)成立网络培训学院,主要任务是为全省干部提供网络学习平台,组织干部开展在线学习,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培训课程的组织和开发,更新网络学习内容,学员网上选学和测试考评以及干部调训的数据采集。
国民学历教育:函授教育完成使命后,校(院)学历教育主要包括两个层次:一是硕士研究生教育。校(院)既有学术学位授权点也有专业学位授权点。在学术学位授权点方面,拥有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分别是: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在专业学位授权点方面,2014年5月,本校获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每年的招生指标由省教育厅(省招生办)下达,录取名单由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二是广东行政职业教育。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校(院)领导管理,主要承担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同时兼顾成人高等教育任务。广东行政职业学院设有公共管理系、经济贸易系、经济管理系、法律系、电子信息系、外语系、中文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公共课教研部)等八个系。开设专业有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法律事务、书记官、商务英语、电子商务、文秘等19个专业,现有在校生5600人。
文化传统
坚持把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作为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促进党校两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1984年7月,省委党校成立了机关党委,1989年3月改为直属机关党委,是校委和省直属机关工委双重领导下的机关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校(院)机关党的工作始终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核心任务,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下大力抓好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群团组织作用,为圆满完成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任务、推进校(院)事业科学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思想和政治保障作用。
校(院)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以党群共建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工青妇团组织在服务中心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了校(院)文化建设活动,发挥好工会群团组织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阵地建设。
校(院)自创办以来,一直十分重视对外合作与交流,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能够紧紧围绕着教学科研工作,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宣传校(院)形象,扩大校(院)影响,为广东省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据不完全统计,近30年来,校(院)累计接待国(境)外来访近500批次,约5000多人次。配合“人才强校”发展战略,组织选派教职人员赴国(境)外访问考察、培训学习、参加学术会议和授课约210多人次。积极与法国、加拿大、新加坡、韩国、越南等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培训机构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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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0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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