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
征信报告里记录了个人的
信用信息,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信贷信息(是否有
银行贷款、是否有逾期、
信用卡透支记录等)、非银行信息(水、电、燃气等
公用事业费用的缴费信息、欠税情况、
民事判决等)。这些信息将影响到个人在金融机构的借贷行为。比如办理
个人房贷时,银行都需要看征信报告,如果信用状况好的可能得到优惠,而有过逾期记录的可能就要提价,甚至是无法获得贷款。可以说,个人征信报告是个人的
经济身份证。
自2013年3月27日起,央行征信中心
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面向江苏、四川、重庆三省(市)
社会公众开展验证试用。随后,自2013年10月28日起,试点扩至9省份,增加北京、山东、
辽宁、湖南、广西、广东6个试点省份。
由于网上查询
信用报告仅在部分地区试点,因此暂时不收费,也不占用2次的免费“名额”。
个人携带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1份
复印件,在查询网点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后提交查询申请,对个人当年查询次数超过3次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将告知
个人需要缴纳查询
服务费,由个人自愿决定是否缴费查询。收费初期采用缴纳现金方式,以后根据需要逐步增加。
2014年5月28日,央行发布消息说,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将从6月3日开始对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实施收费制度;具体来说,个人每年查询超过两次的,每次收取服务费25块钱,每年前两次免费。2014年个人查询次数自2014年6月3日开始计算,2015年以后每年的查询次数从当年1月1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