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沆(1617—1678),字子餐,号颢亭,浙江余杭(今杭州)人,一作浙江余杭人。明太常
严大纪孙。顺治十二年(1655)进士,官
户部侍郎,
总督仓场。善书、画,山水近米氏,又在倪、黄之间。布墨雅洁,邱壑闲静。诗文为“
西泠十子”之一,著严少司农集、古秋堂集。卒年六十二。
严沆,字子餐,号灏亭,余杭人。清顺治十二年进士,选
庶吉士。先后担任兵科、吏科、户科、刑科
给事中,
太仆寺少卿,
佥都御史,
宗人府府丞,左副都御史等职务,最后官至侍郎。
善书画,山水近米氏,作有《留山堂图》,后人评价较高。诗文为“西冷十子”之一。虚心好学,遇有讥讽评论其诗文者,及时修改。富藏书,筑别墅“皋园”,有藏书楼名“清校楼”,藏书万余卷,编有《清校楼书目》已佚。后因诸子分居于省城,书楼在康熙中付之丙丁,图书化为灰烬。
在“武臣以命报国,
文臣以言报国”的中国封建社会中,加上严沆所担任监察职务的特殊性,这就决定了严沆政治活动,主要是以向
清政府提供建议为主,其对后世影响较大的有两次上书。
严沆在担任
兵科给事中之初,就应诏上书,针对
廷议时大臣互相推诿、办事效率低下之陋习,提出要改进办事程序。所谓“事在某部,满汉堂官先尽心酌量”,然后再在
廷议时讨论其处理方法是否可行;对于涉及地方事务的,严沆也要求大臣不得将其推诿于地方的总督、巡抚。顺治帝对此赞赏,要求大臣照严沆的建议办理。严沆的这套廷议程序,影响深远,直到清末还在沿用。
清政府在地方军事设置上,有直属于朝廷的
驻防八旗和属于总督、巡抚分别管辖的地方军队,即督标与
抚标。由于
驻防八旗战斗力较强,地方上的督抚遇到需要用兵之时,动辄请用驻防八旗。严沆认为,这种专用
驻防八旗的作法不仅劳师縻饷,而且容易使督标与
抚标流于形式,战斗力日益削弱,无法起到与驻防八旗互为补充的作用。由此,他提出清政府应加强督抚与抚标的建设,精选士兵,充足编制。此后,督标与
抚标在维护地方治安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