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蒙古人民自治军
东蒙古自治政府组建的民族武装军队
1946年1月16日,东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在科右前旗葛根庙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政府委员15名,博彦满都当选为政府主席,玛尼巴达喇为副主席,哈丰阿任秘书长;选出哈丰阿、特木尔巴根、阿思根等45人组成政府“小呼拉尔”。19日,发表了《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成立宣告》,宣布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正式成立。东蒙自治政府成立后,组建了民族武装东蒙古人民自治军。
简介
东蒙古人民自治军成立后,由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内防部长阿思根(汉名:李友桐)兼任司令,计有第1、2、4、5、6五个师的建制。由王爷庙起义官兵组成的民警总队整编为自治军骑兵第1师,莫德勒图任师长,都固尔扎布任参谋长兼政治部主任,下辖4个团1500余人。哲里木盟科左中旗一带组建了骑兵第2师,师长乌力图,参谋长白音布鲁格,政治部主任李鸿范,下辖由五个旗地方武装改编的5个团2000余人。昭乌达盟地区组建了骑兵第4师,和子章任师长,下辖6个团3000余人。此外,还有包启文领导组建的兴安支队和那钦双合尔领导组建的第6支队。1946年3月,又将扎兰屯地区(即原伪兴安东省,后改称纳文慕仁盟)的民族武装整编为自治军骑兵第5师,师长鄂嫩日图,政委朱子休(西满军区干部),下辖5个团2000余人。呼伦贝尔自治政权的保安总队也改称为自治军第6师,登登泰任司令员。1946年1月,在哲里木盟地区开辟工作的阿思根、乌力图等东蒙领导人,在郑家屯与中共西满军区司令员吕正操、政委李富春等举行会谈,就相互关系问题签订了协议(时称《吕阿协定》)。协议决定,东蒙自治军接受西满军区的领导和指挥,共同打击反动武装;西满军区向自治军派驻政工人员,并提供武器弹药和给养援助。根据《吕阿协定》,西满军区委派赵石等干部担任了自治军第2师政委及各团政委或副团长,第2师部队奉命配合东北民主联军参加了著名的四平保卫战
1946年6月3日,东蒙古人民自治军改称内蒙古人民自卫军,
成立兴安省军区,阿思根兼兴安省军区司令员,哈丰阿任政委,张策任副政委。1948年1月1日,内蒙古人民自卫军改称内蒙古人民解放军,乌兰夫任司令员兼政委,时辖内蒙古骑兵第1、2、3、4、11、16师及卓盟纵队、警卫团、独立3团、独立5团等部,约2万余人。骑兵师配合东北野战军在东北战场作战,并参加辽沈战役;11、16师在锡察地区配合华北野战军作战,并参加察绥战役和平津战役;其他部队在解放区开展剿匪斗争,保卫土地改革,保卫解放区。在锡林郭勒盟贝子庙成立了临时剿匪指挥部,王再天任总指挥,奎璧任政委,集中追剿窜扰锡察草原的各路土匪。伊盟蒙汉支队等各支部队统一改编为内蒙古人民解放军伊克昭盟支队,解放了准格尔旗;卓盟纵队与骑兵第4师合并为骑兵第10师,在昭、卓盟开展剿匪斗争;绥蒙军区部队升编为陕甘宁晋绥联防军第8军,参加华北野战军发动的察绥战役和华北人民解放军发动的第二次绥远战役
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
1949年5月29日内蒙古人民解放军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内蒙古军区,乌兰夫任司令员兼政委。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04 23:17
目录
概述
简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