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1月16日,东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在科右前旗葛根庙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政府委员15名,博彦满都当选为政府主席,玛尼巴达喇为副主席,
哈丰阿任秘书长;选出哈丰阿、特木尔巴根、
阿思根等45人组成政府“小呼拉尔”。19日,发表了《
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成立宣告》,宣布
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正式成立。东蒙自治政府成立后,组建了民族武装东蒙古人民自治军。
东蒙古人民自治军成立后,由
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内防部长
阿思根(汉名:李友桐)兼任司令,计有第1、2、4、5、6五个师的建制。由王爷庙起义官兵组成的民警总队整编为自治军骑兵第1师,莫德勒图任师长,都固尔扎布任参谋长兼政治部主任,下辖4个团1500余人。
哲里木盟科左中旗一带组建了骑兵第2师,师长乌力图,参谋长白音布鲁格,政治部主任李鸿范,下辖由五个旗地方武装改编的5个团2000余人。
昭乌达盟地区组建了骑兵第4师,和子章任师长,下辖6个团3000余人。此外,还有包启文领导组建的兴安支队和那钦双合尔领导组建的第6支队。1946年3月,又将
扎兰屯地区(即原伪
兴安东省,后改称
纳文慕仁盟)的民族武装整编为自治军骑兵第5师,师长鄂嫩日图,政委朱子休(西满军区干部),下辖5个团2000余人。
呼伦贝尔自治政权的保安总队也改称为自治军第6师,登登泰任司令员。1946年1月,在
哲里木盟地区开辟工作的
阿思根、乌力图等东蒙领导人,在
郑家屯与中共西满军区司令员
吕正操、政委
李富春等举行会谈,就相互关系问题签订了协议(时称《吕阿协定》)。协议决定,东
蒙自治军接受西满军区的领导和指挥,共同打击反动武装;西满军区向自治军派驻政工人员,并提供武器弹药和给养援助。根据《吕阿协定》,西满军区委派赵石等干部担任了自治军第2师政委及各团政委或副团长,第2师部队奉命配合东北民主联军参加了著名的
四平保卫战。
成立兴安省军区,
阿思根兼兴安省军区司令员,
哈丰阿任政委,张策任副政委。1948年1月1日,内蒙古人民自卫军改称内蒙古人民解放军,
乌兰夫任司令员兼政委,时辖内蒙古骑兵第1、2、3、4、11、16师及卓盟纵队、警卫团、独立3团、独立5团等部,约2万余人。骑兵师配合东北野战军在东北战场作战,并参加
辽沈战役;11、16师在锡察地区配合华北野战军作战,并参加
察绥战役和平津战役;其他部队在
解放区开展剿匪斗争,保卫土地改革,保卫解放区。在
锡林郭勒盟贝子庙成立了临时剿匪指挥部,王再天任总指挥,奎璧任政委,集中追剿窜扰锡察草原的各路土匪。伊盟蒙汉支队等各支部队统一改编为内蒙古人民解放军
伊克昭盟支队,解放了准格尔旗;卓盟纵队与骑兵第4师合并为骑兵第10师,在昭、卓盟开展剿匪斗争;绥蒙军区部队升编为陕甘宁晋绥联防军第8军,参加华北野战军发动的
察绥战役和华北人民解放军发动的第二次
绥远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