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教育局
东营市人民政府组成机构
根据《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发〔2009〕25号),设立东营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东营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与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三)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四)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五)负责全市教育考试招生和中等以及以下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六)规划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布局,按照规定承担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和调整工作。
(七)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学生资助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负责提出市级教育费附加使用方案。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境)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八)负责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按照规定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出国留学和中小学校接收外国学生工作。
(九)指导全市学校的教育技术装备、电化教育工作。
(十)指导教育教研和科研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省、市下达的科研项目研究,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十一)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将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内容,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统筹管理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十三)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十四)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指导学校做好‘双减’有关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深化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现代职业教育、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实施惠民重点工程,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十七)关于校车安全管理的职责分工。市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指导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与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县区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校车和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发放校车标牌和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加强校车行驶路线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改善校车途经的农村公路通行技术条件,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依法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的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领导分工
局长:董玉奎
孙红军(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主持市教育局的全面工作。
联系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市一中。
陈金亮(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持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的工作。
陈召华(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基础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教育督导、教育评价、教育科学研究、教育信息化、体卫艺教育、教育条件装备、语言文字等方面的工作。
贾振华:副局长
分管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宣传与评价中心、市教科院、市教育信息中心、市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办公室、市教育条件装备办公室。
联系市二中、市春蕾幼儿园。
刘德强(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组织人事、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教师培训、教育招生和考试、行政审批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组织人事科、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市教师培训办公室、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联系市育才学校、市实验幼儿园。
张贤云(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教育规划和财务、学校安全、投资促进、政策法规、教育扶贫与对口援助、下派帮扶、学生资助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规划财务科、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市中等专业学校、市春晖小学。
张培禄(副局长)
赵汝升(市教育工会主席),负责机关建设、信访、维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战线、群团、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等方面的工作。主持市教育工会工作。
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
联系市实验小学、市海河幼儿园。
仲卫部(三级调研员),协助刘德强同志分管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工作;协助张贤云同志分管学校安全、投资促进工作。
联系市晨阳学校、东营英华园学校。
刘向华(副县级督学),负责市青少年校外综合实践教育基地筹建工作。
联系市特校。
宋国香(副县级督学),协助陈召华同志工作,侧重教育科学研究、教育信息化、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价方面的工作。
联系市实验中学、市海河小学。
孟德根(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主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职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信息、宣传、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督查、接待、会务、政务公开、外事、调查研究及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工作;负责直属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局党委日常工作。
组织人事科(挂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牌子)
职责: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全市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建设;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各类学校师资培养和培训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核工作;负责支援贫困地区教育人员和下派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实施工作。
规划财务科(学校安全科与其合署)
职责:草拟全市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对全市各类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承担直属学校和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核、计划编报和经费管理工作;草拟市级教育费附加使用方案;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参与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管理直属学校和事业单位的事业费和教育专项经费,并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协调落实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承担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承担国(境)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产管理;指导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全市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校舍安全工作;指导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
基础教育科(学前教育科与其合署)
职责:负责全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学校的设立、撤并、布局结构调整和年度招生规模的审批;组织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指导基础教育体制综合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拟订基础教育评估标准和有关教学、教材建设的政策规定;牵头组织幼儿园评估定类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籍管理;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德育、校外教育、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参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长(园长)队伍的建设与培训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学信息化、教育条件装备工作;参与督导评估工作;参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
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挂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牌子)
职责:负责全市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体制综合改革;负责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专业设置工作,参与学校的设置、撤并、评估验收及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定工作;负责职业中专(高中)学校的学籍管理;参与教师和校长队伍的建设与培训工作;指导职业与成人教育条件装备及现代化远程教育工作;承办全市民办中等学历教育学校的审批工作;指导全市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和社区教育、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参与相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职责: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拟订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对本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进行评价、督导;对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和效益进行检查评估;负责对全市教育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协调指导各级各类教育的检查、评估、验收工作;参与评审教育先进集体与个人,对被督导学校负责人的奖惩、任免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告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教育系统普法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教育招生和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市教育系统招生、考试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法;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各类招生考试政策调研、宣传、考风考纪、考务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负责全市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和普通中专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全市自学考试、部分社会证书考试工作;承担初中学生学业考试、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教师资格考试等考务工作;负责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工作;承担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教育宣传和评价中心
职责:负责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承办“教育之声”栏目;承担全市教育教学质量检测、评价评估工作。
市教育信息中心
职责:负责全市学校电化教育教学管理、研究、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城域网和校园网规划、建设、应用、管理工作;负责市教育信息网站的管理、维护和教育信息资源库建设。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职责:研究拟定全市教育科学研究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验收、评估等工作;研究教育理论并与政策的落实、先进教育理念的转化及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的改革;开展课程改革试验,研究总结教学规律,组织制定并落实教学常规,开展教科研活动,指导学校、幼儿园和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进行考试评价研究、管理和教学质量的监控,并承担本地区教学评比、学科竞赛和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工作;进行课题规划、研究与管理,承担国家、省级重大课题的攻关研究、教育科研成果和科学理论的试验应用推广;承担市教育学会及各分支学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及普通话推广、水平测试、用字管理等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委员会日常工作。
市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办公室
职责:管理、指导全市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学生军训工作;组织开展体卫艺和国防教育教研、教改等工作。
市教师培训办公室
职责:负责拟定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东营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实施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及教学管理工作;会同相关科室参与教育系统有关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市教育条件装备办公室(挂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牌子)
职责:负责全市学校后勤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学校教学条件装备、现代化教育设施设备、校园环境建设及图书馆、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实验课开设和实验教学研究工作;指导各类中小学开展自制教具活动;负责学校食堂、学生公寓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学校勤工俭学和中小学素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劳动技术教育基地)的建设、运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校办企业和校园经济的规划建设;指导监督中小学生统一用品和学校装备物资的招标采购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地方教材和教学辅助资料、图书报刊进校的审查与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校方责任险实施工作。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职责: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所获荣誉
2017年11月,荣获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2022年2月,东营市教育局被拟表彰为“2021年度山东省校园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直属单位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研究拟订全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验收、评估等工作;研究教育理论与政策的落实、先进教育理念的转化以及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的改革;开展课程改革实验,研究总结教学规律,组织制定并落实教学常规,开展教科研活动,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进行考试评价研究、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并承担本地区教学评比、学科竞赛和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工作;进行课题规划、研究与管理,承担国家、省级重大课题的攻关研究、教育科研成果和科学理论的实验应用推广;承担市教育学会及各分支学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办公室
管理、指导全市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学生军训工作;组织开展体卫艺和国防教育教研、教改等工作。
市教育信息中心
负责全市学校电化教育教学管理、研究、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城域网和校园网规划、建设、应用、管理工作;负责市教育信息网站的管理、维护和教育信息资源库建设。
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市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成人高校、研究生等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招生考试政策调研、宣传、考风考纪工作。
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研究拟定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部分非学历证书考试、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工作;负责考生的考籍档案管理、毕业生资格初审工作。
市教育电视台
转播中国教育电视台和中国教育卫星宽带传输平台及省教育电视台的教育数字节目;自办部分有关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专题节目;联合当地教育、教学及有关单位开展远程教育,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业务管理;负责全市中等学历教育学校和市属高校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业务管理;负责全市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负责对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其他有关资助工作。
市教师培训办公室
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及教学管理工作;承担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及普通话推广、水平测试、用字管理等工作。
市教育条件装备办公室
(挂东营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全市学校后勤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学校教学条件装备、现代化教育设施设备、校园环境建设及图书馆、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实验课开设和实验教学研究工作;指导各类中小学开展自制教具活动;负责学校食堂、学生公寓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学校勤工俭学和中小学素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劳动技术教育基地)的建设、运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校办企业和校园经济的规划建设;指导监督中小学生统一用品和学校装备物资的招标采购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地方教材和教学辅助资料、图书报刊进校的审查与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校方责任险实施工作。
市一中
承担高中阶段教育、教改、教学任务。
市二中
承担高中阶段教育、教改、教学任务。
市实验中学
承担初中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改、教学任务。
市育才学校
承担小学、初中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改、教学任务。
市实验学校
承担小学、初中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改、教学任务。
市晨阳学校
承担小学、初中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改、教学任务。
市海河小学
承担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改、教学任务。
市春晖小学
承担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改、教学任务。
市特殊教育学校
承担盲、聋等残疾儿童教育任务。
市实验幼儿园
承担学龄前幼儿的保育、教育任务。
市春蕾幼儿园
承担学龄前幼儿的保育、教育任务。
市海河幼儿园
承担学龄前幼儿的保育、教育任务。
高等院所
高等院校4所,东营职业学院东营科技职业学院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其中东营职业学院、东营科技职业学院为市属学院。
高职院校附设中职班
东营职业学院附设中职班、东营科技职业学院附设中职班。
其他机构
东营英华职业学校
参考资料
市教育局工作职责 .东营市人民政府.2019-02-01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14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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