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国务院2009年12月批复的全国继北京中关村之后第二家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已形成了以光电子信息为主导,生物、新能源、环保、消费类电子等产业为支柱的
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光电子信息、生物、
消费电子、环保等已成为总收入过百亿、数百亿的产业。
东湖高新区基础条件良好,构建了一系列自主创新平台,建设了一批公共服务平台,为产业技术研发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园区创业氛围浓厚,已建有各类
孵化器11家,聚集企业近2万家,每年平均新增企业2000余家。
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示范区发展的目标是:努力培养和聚集一批优秀创新人才特别是产业领军人才,着力研发和转化一批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在具备优势的基础研究学科前沿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成果,做强做大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建设一批世界一流水平的新型研究机构,全面提高东湖高新区自主创新和辐射带动能力,全力推动东湖高新区科技发展和创新在十年内再上一个新台阶,成为推动资源节约型和
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依靠
创新驱动发展的典范。
东湖高新区正通过开展股权激励和
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科技金融改革创新、政府自主创新产品采购、创新财政税收政策试点、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试点、申请综合保税区设立等工作,逐项推动示范区启动之年的各项工作。
一是在股权激励和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试点方面,东湖高新区根据
财政部、
科技部财企2010年8号文精神,结合东湖高新区实际,制定了《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办法》、《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细则》,规定了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折股、股权奖励、
股权出售、科技成果收益分成、
分红权激励和
股份期权等股权激励的具体方式和比例,增加了绩效和增值权激励两种方式;初步确定了邮科院、中冶南方、
华工科技等8家企业作为试点单位,其中部分企业已经提交股权激励初步方案。
二是在科技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完善了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工作前期准备工作。设立光电子、生物、新能源、环保、消费电子五大产业发展基金,提出了设立光谷银行、
股权投资基金具体方案。启动了中小科技企业征信评级体系建设工作,起草了《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暂行办法》,拟定了中小科技企业
信用贷款、担保、融资补偿三个具体实施办法。与
国家开发银行、
兴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推动
商业银行在东湖高新区开展
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融资业务。高新区与光谷联合
产权交易所研究制定非上市股份公司
股权交易的方案。推进了部分企业开展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审核发放贷款4000万元。
三是在政府自主创新产品采购方面,起草了《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实施细则》、发布了《武汉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制定了首批自主创新产品采购方案,先期拟对示范区内新能源照明、
LCOS新型显示产品进行采购。
四是在开展鼓励创新的财政税收政策试点方面,湖北省和武汉市加大对东湖高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决定将区内企业上缴税收省市留成部门全额返还给高新区的政策延长到2013年。同时,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的指导下,省市财政、税务部门多次开展了技术研发、成果转化、重大专项与新兴产业、创新人才与创业、科技金融等5个方面的税收政策专题调研,研究提出了需请国家财税部门支持的政策建议。湖北省政府正准备将相关政策建议专函报送给国家有关部门研究。
五是在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试点方面,加快推进人才政策创新,力争在激励政策上有新突破。全方位拓宽引才渠道,组团到美国等地招聘海外高层次人才,并开展“海外学人光谷行”等活动,建立完善了高层次人才信息库。抓紧实施光谷人才特区战略,通过“
3551人才计划”,引进了67名高端人才,资助总额9880万元。
六是在申请
综合保税区设立方面,湖北省政府已向国务院呈报了关于在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设立综合保税区的请示。省市商务部门、东湖高新区正在组织人员对设立综合保税区项目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将一并报送海关总署。
近期,东湖高新区还将尽快制定出台东湖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在构建
区域创新体系、打造企业创新工程、营造创新
创业环境等方面,整合资源、增创优势,进一步发挥创新要素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增强高新区发展对区域经济的带动和辐射力,力争到2013年,东湖高新区产业总规模突破5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