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
东山县政府工作部门
东山是中国第六、福建省第二大海岛县,位于福建省最南端闽粤交界的沿海突出部,主岛陆域介于北纬23°33′33″~23°47′11″,东经117°17′33″~117°34′32″之间。
领导分工
李达生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叶振强副局长:分管人事、机关效能、信访、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公开、绩效考核、渔业保险、行政审批服务、联系县纪委挂钩县农办的纪检组、工青妇、企业与行业社团等工作;协助局长抓好渔业安全生产。分管股室:局办公室、机关支部、渔业保险办事处、县水产供销公司。联系铜陵镇。
叶细辉副局长:分管海洋与海岛管理、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海域收储理赔、海洋与渔业宣传、法制、海洋海岛项目建设等工作;协调海洋与渔业文化建设工作。分管股室:海域资源收储中心、评估中心、流转中心、海域股、鲍鱼增殖站。联系前楼镇。
吴石坤副局长:分管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防灾减灾、海洋环境与渔业水域安全、海洋环境保护项目、远洋渔业、增殖放流等工作。分管股室:东山县省级珊瑚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海洋珍稀物种救护中心、海洋预报台。联系康美镇、樟塘镇。
朱财平副局长:分管财务、海洋经济、渔业管理、计划、统计、科技、渔业项目建设、水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分管股室:财务室、渔业产业股、渔业经营管理站、县水产技术推广站、水生动植物检测站、东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陈城镇。
林大强副局长:分管海洋与渔业执法、渔政渔港监督业务、渔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燃油补贴发放等工作;协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分管股室: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局安办、应急指挥中心(预警中心)、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联系西埔镇。
何伟湃党组副书记:协助局长抓好项目建设,分管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协调远洋渔业项目。分管股室(单位):蓝田公司。联系杏陈镇。
为了保证各项工作的高效运作,提高效率,叶振强副局长与林大强副局长,叶细辉副局长与朱财平副局长,吴石坤副局长与何伟湃党组成员分管工作实行相互AB角制度。
单位概况
海洋生物种类丰富
东山地处亚热带海域,四周有宽阔的浅海、滩涂,水产资源丰富,海洋生物种类达1242种,已鉴定的种类有664种,其中鱼类229种,软体动物198种,节肢动物66种,海藻91种,其他海产动物60种。
全县海洋生物中有近百种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药用生物。现拥有一个省级珊瑚自然保护区,拥有珊瑚礁海湾等海洋高生产力的生态系统,是中华白海豚,海龟和中国鲎等具有国际意义海洋珍稀高度洄游物种通道,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实施中国南部沿海生物多样性管理项目海域,同时是太平洋西岸造礁石珊瑚分布的北缘,《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把东山珊瑚保护区列入建设计划。
产业发展优势明显
东山是全省重点渔业生产县,全县渔业人口3.91万,传统渔民2万人,水产行业从业人员约7万人。2012年水产品总产量32.04万吨,其中:海洋捕捞产量15.22万吨,养殖产量16.8万吨,人均水产品占有量全省第一;产值43.9亿元,占农业总产值90%。
现拥有三个规模化渔业生产基地。传统养殖基地,近海海域构建石斑鱼、巴菲蛤、鲍鱼、花蛤、藻类5个海水养殖优势产业带;深水网箱基地,改变传统港湾内海水养殖,扶持和引导企业向深水网箱养殖发展,规划建设3个湾外抗风浪网箱养殖基地,面积600公顷;海洋捕捞基地,目前在册捕捞渔船1150艘,其中钢质渔船922艘,并有18艘远洋渔船正建造或下海生产。
全县水产品加工企业 235家,其中规模企业49家。拥有对欧盟、美国等注册近200家,驰名商标6个,著名商标9个,省级名牌12个,是全省水产品获对外注册认证最多的县份。2012年水产品加工总量27.89万吨,产值121.3亿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79%,水产加工品出口创汇15.3亿美元,位居全省第一。
渔业基础配套完善
全县共有渔港9个,其中国家级渔港1个,即大澳中心渔港;一级渔港2个,即宫前渔港、澳角渔港;二级渔港2个,即冬古渔港、岐下渔港;三级渔港4个,即前楼渔港、顶上渔港、古港渔港、大产渔港。全县各类渔业码头共有47个泊位,设计年吞吐能力达33万吨。东山拥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海峡两岸(福建东山)水产品加工集散基地、国家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设有海洋生物科技园,大力培育发展海洋生物科技产业,规划面积1万多亩;建设有光伏及玻璃新材料产业园,引进全亚洲最大的玻璃生产企业之一的旗滨玻璃项目,至今已完成投资超百亿元;培育海洋创意文化产业园,规划面积4平方公里。
港口岸线得天独厚
东山历史上就是大陆与台湾、东南亚通商的港口。东山湾湾口水域宽阔且水深,泥沙来源少,岸线比较稳定。湾口东侧有古雷半岛作屏障,湾内有虎屿、马鞍屿、大坪屿、对面屿、塔屿等众多岛屿层层环抱,构成一道天然防波堤。湾内许多地方水深10米以上,可通行大型船只,且具有天然深水外航道和避风锚地。东山岛城垵一带岸线长约6.4 千米,港区前沿自然底标高-10 米以上,港内水深3 ~36米,港口陆域开阔,工程地质条件好,集疏条件良好,是建设大型深水码头的理想岸段。苏尖湾天然岸线长约0.85 千米,适合建设中、小型港口。全县可供港口建设码头岸线总长约3.32千米,可建各类泊位20多个,其中深水泊位14个,港区共形成陆域总面积约123万平方米,初步预计可形成吞吐能力货运1450万吨左右。
滨海旅游特色鲜明
东山县气候宜人,地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冬暖夏凉,终年无霜,日照充足。拥有东山湾、南门湾、马銮湾、金銮湾、乌礁湾、诏安湾、西埔湾等七个海湾及周边43个大小岛屿,在六大类、74种旅游资源中,具备六大类、48种,形成十大旅游产品:①海岛度假旅游;②海港风情旅游;③海滨观光旅游;④海上观赏旅游;⑤海洋文化旅游;⑥海峡朝圣旅游;⑦海岸绿色旅游;⑧海底珊瑚旅游;⑨海鲜美食旅游;⑩海湾击水旅游。拥有国家4A级风景区、国家森林公园,是福建省重点旅游度假区、中国优秀旅游县。2012年接待游客231.9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6.2亿元。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海洋与渔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县海洋与渔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拟定全县海洋与渔业发展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开发和浅海滩涂增养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协调各涉海部门、行业的海洋利用开发活动。
(三)监督管理国家授予权的海域使用。组织并监督海域使用证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维护海域使用秩序;依法承办海域勘界相关事项。
(四)负责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和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工作。组织辖区内近岸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和科学研究;负责全市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核准新建、改建、扩建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参与审核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负责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渔港水域外渔业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依法调查处理渔业污染事故。监督管理辖区内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
(五)主管全县海洋监察工作。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海洋巡航监视和监督管理,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海域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六)主管渔业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全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渔船检验和渔业无线电管理的业务,组织并监督渔业法律制度的实施。负责保护管理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参与水产品质量、渔用饲料、渔药的监督检查。
(七)组织拟定渔港、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网络、水产品市场与信息网络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八)组织海洋与渔业基础性、综合性调查研究,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协调水产增养殖、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开发、水产品加工与流通等渔业开发活动,管理海洋灾害预报、产业发展综合信息等公益服务系统,指导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工作。
(九)负责海洋与渔业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兴海”、“科技兴渔”战略,研究拟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并管理行业的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行业人才培养教育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海洋与渔业涉外法律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有关对外(台)海洋、渔业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监督执行有关的国际海洋与渔业公约、条约和双边、多边协定,依法处理海洋与渔业方面的涉外事件。
(十一)负责海洋与渔业的基本建设、统计、财务、信息、资料和档案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建设、纪检监察、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县海洋与渔业社团组织的行业领导和业务指导。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科室的政务工作;
2、承办局机关的文秘、督办、信息、信访、接待、文电、会务、档案、保密、安全保卫、机关后勤等工作;
3、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奖惩、计生等业务工作;
4、管理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技术职务评聘,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和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5、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
6、负责海洋与渔业行业的社团管理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渔业产业股工作职责
1、组织拟定海洋与渔业相关政策和法制建设规划,监督、指导海洋与渔业法律制度的实施;
2、组织海洋与渔业基础性、综合性调查研究,负责行业的统计和产业信息工作,研究拟定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研究草拟全局性的文件和综合业务材料;
3、负责渔业产业开发管理工作,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
4、指导协调水产增养殖、海洋捕捞、远洋渔业等开发生产活动;
5、负责指导渔业资源增殖工作和水产苗种引进、生产的监督管理以及水产养殖生物病害防治网络体系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
6、承办海洋与渔业建设项目和渔港建设规划的审核、申报工作;
7、指导水产品加工开发和市场流通工作,承办渔业外经、水产品质量、渔用饲料及渔用药物的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8、指导并管理渔业科技工作,检查督促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源环境保护与海域管理股工作职责
1、管理海洋与渔业水域资源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承办新建、改建、扩建海洋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核准和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核等工作,依法组织调查处理渔业污染事故;
2、研究提出选点划定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建议,监督管理辖区内的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
3、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域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监督管理海域使用,组织实施海域使用证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
4、指导并管理海洋科技工作,承办海洋开发的综合管理、海洋对外交流合作、海域勘界和无居民岛屿开发管理等工作;
5、管理、协调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工作;
6、承办有关海洋与渔业行政案件的复议与应诉工作;
7、组织海洋基础调查,负责管理海洋综合信息和公益服务系统;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理位置
参考资料
东山县海洋与渔业简介.东山县海洋与渔业.
最新修订时间:2023-02-07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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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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